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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新方案》實施后,國家統計局采用的網簽數據總量有多少?單個城市的網簽數據對當地城市房價表現的代表性如何?
答:網簽數據的采用數量取決于各個城市當期新建住宅的實際成交量。鑒于各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不可能完全相同,網簽數據采用數量也就會存在差別。但由于各個城市的網簽數據記錄了當期新建住宅的實際成交情況,因此不論數據量大小,據此計算的房價指數可以反映當地實際情況。
為了做好這項工作,2010年9月,國家統計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房地產價格統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以及有關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房地局)、統計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加強聯系和合作,實現數據資源共享、信息資源共用。《通知》對房地產管理部門與統計部門的職責分工、網簽數據的提供內容、提供時間和提供方式均作出了明確規定。目前,各有關城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國家統計局調查隊正在按照統一要求有序開展工作。
問:非網簽城市什么時候才會有網簽數據?
答:據了解,各有關城市一直在積極開展相應準備工作。國家統計局在編制《新方案》時,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城市(不含拉薩市)、計劃單列市等35個大中城市已具備提供網簽數據的條件。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大力支持和各有關城市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積極配合下,1月份共有53個城市上報了網簽數據,還有17個城市暫時不具備采用網簽數據的條件。本著成熟一個采用一個的原則,國家統計局將逐步擴大采用網簽數據城市的范圍,最終實現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全部采用網簽數據。
問:從本次改革開始,國家統計局就不再發布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漲幅平均數,主要有哪些考慮?
答:這樣改革,主要有三方面考慮。首先,用平均數表示一組數據,具有直觀簡明的特點。但是平均數在樣本值離散程度較大的情況下有一定的局限性。也就是說在個體差異較大的情況下,往往會削峰填谷,抹平個體間的差異。例如,冬季某日北京的溫度是零上9度,哈爾濱的溫度是零下15度,海口的溫度是零上15度,3個城市的平均溫度為零上3度,計算和發布這樣的平均數意義就不大,而且還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誤讀。
其次,不再計算和發布平均數,重點發布各個城市的房價數據,既有助于社會公眾及時了解所在城市房價的具體變化,也有利于更好地為地方政府有效調控房價提供服務。
再次,這也是一些專家學者的建議。如有的專家指出,綜合平均價格指數概念過于模糊,無法與某個時點相對應,并且在各季度(或各月份)房價變動比較大的時候,計算出的平均值更是缺乏實際意義。過于強調全國綜合的數字容易引起誤讀,會掩蓋各個城市的典型特征。
問:為何采用90平方米 和144平方米作為基本分類設置標準?
答:設置“90平方米及以下”指標,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該文件規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設置144平方米指標,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該文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從各地的政策落實情況看,大多數大中城市都以144平方米(120平方米×120%)作為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建筑面積分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