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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房價”成為多數居民的首要生活期望。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發出《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新國十條”盡顯調控的嚴厲和精準。同年9月29日,新一輪政策調控再次發力:暫停發放三套房貸,提高首付比例,明確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與此同時保障房建設全面提速,實現“住有所居”抱有更大期待。這是海南省海口市的一處樓盤(2010年7月29日攝)。新華社記者 郭程 攝
多重挑戰改革難以一步到位
從1986年國務院頒布房產稅暫行條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20多年,期間,對個人住房恢復征稅的問題一再被提及,但終因各種各樣的原因而被耽擱下來。
“過去的矛盾沒有解決并不代表永遠不解決,加上目前房地產市場的形勢,現在需要進行一些改革的試點?!眲ξ恼f。
從國際經驗及公平、規范的角度看,房產稅應對個人所擁有的住房普遍征收。但很多專家在接受采訪中表示,由于我國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城市之間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各地房地產信息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目前對個人住房普遍征稅的條件尚不成熟,因此改革難以一步到位,只能分步推進,可以考慮先在部分城市進行試點。
“先行試點可以在制度設計、稅基評估、征收管理等方面探索和積累經驗,也為以后改革逐步擴大到全國奠定基礎?!备吲嘤抡f。他同時強調,在改革試點中一定要注意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對于啟動房產稅改革試點面臨的各項挑戰,專家們指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是來自稅收征管環節的挑戰。
高培勇說,中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機制是建立在對“間接稅”征收的基礎上,而房產稅作為財產稅的一種,屬于直接稅的范疇?!澳壳岸愂照鞴艿闹贫仍O計與房產稅不相匹配,這就要求對其進行根本性的變革?!保ㄐ氯A社記者韓潔、朱立毅、何雨欣、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