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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包銳 ● 李開南|蘭州報道
因為“政府主導”下的“貧富混居”,西部重鎮蘭州得到了全國范圍內的“嚴重”關注。
據媒體報道,為“遏止城市低收入群體邊緣化,縮小社會貧富差距”,蘭州市政府近日施行“貧富混居”辦法,在商住小區內“配建”與商住樓外觀造型、色澤都一樣的廉租房和經適房,推進保障房建設。
蘭州市有關官員表示,“混居”模式可以讓保障性住房不被“邊緣化”,利于形成拉、幫、帶氛圍,讓貧困戶在鄰居的積極影響、幫助下,走上發家致富之路。
“混居”現實版:
經適房“配建”廉租房
蘭州市安寧區的桃林小區,是被媒體廣為宣傳的“貧富混居”小區“樣板”。在調查中發現,事實上,廉租房并非如媒體所渲染的是混建在商品房小區,而是建在由政府統建的經濟適用房小區里。
“我們的確在積極探索,努力為低收入者解決住房問題。”但對于媒體歸納出的“貧富混居”這一稱呼,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主任孫建中覺得“有點炒作”。
關于在商品房小區里配建廉租房,孫建中表示,經過一段時間的調研,目前已經提上議事日程,今年蘭州市政府將會出臺相關的政策。具體的做法,會在土地出讓時對開發商降低一定幅度的土地價格,要求他們開發出一定比例的限價房。
從2007年開始,蘭州市不斷擴大廉租房保障范圍,提高了人均住房面積標準,還將入住門檻由“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家庭”。2010年,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確定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
“桃林小區既有經濟適用房,也有廉租房。”孫建中透露,蘭州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都不是“單獨一邊”或“自成一體”,而是全部采用了“配建”融入彼此,或在一個小區內有幾幢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或在一幢經濟適用房內有幾十套廉租房,樓房的外觀造型與色澤都一模一樣。
孫建中說,這種“混居”模式有許多好處:其一,可以不讓保障性住房“邊緣化”,利于形成拉、幫、帶氛圍,讓貧困戶在鄰居的積極影響、幫助下,走上發家致富之路;其二,在運行中也不會因為出現小區集體繳不起水、電、氣、取暖費,而出現斷停水、電、氣等現象,有助于小區管理;其三,不易讓某一層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
廉租房將配入商品房小區
據了解,蘭州其他幾處有“配建”廉租房的經適房小區位于雁灘高新開發區、九州經濟開發區、西固區,正在建設中,住戶入住最早也要等到下半年了。
其中,在蘭州白塔山后面的九州中心花園小區,建有306套廉租房和100套經濟適用房,將于今年下半年交付使用。該小區位于九州開發區,其售價僅為每平方米2400元。而與其鄰近的創城小區商品房均價則已超過5000元。
據悉,蘭州市計劃投資約60億元用于全市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項目,目前已累計完成投資32億元。今后,計劃每年建設經濟適用房150萬平方米,并逐步擴大供應對象。
“兩年后,蘭州全市兩萬多戶低收入家庭都能實現應保盡保。”據孫建中透露,2012年,蘭州市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圍有望擴大,保障標準從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放寬到人均不超過15平方米,屆時,預計約有2萬戶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
據統計,目前蘭州有2.4萬戶居民屬于保障范圍,該市已開工建設廉租房1.3萬套,計劃再開工建設7000套,每套房屋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保證80%的保障對象住進廉租房,剩余的20%則通過發放租房補貼的方式給予保障。
據孫建中介紹,資金困難是制約蘭州住房保障工作的一大難題。如今年新開工建設廉租住房4316套,需資金4.4億元,中央財政已下達補助資金逾1億元,其余資金需省市區三級配套。
此外,建設用地不足也直接制約了保障性住房建設。蘭州處在兩山夾一河的狹長谷地,土地資源緊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難以充分保障。
接下來,蘭州將進一步擴大保障房覆蓋面。據了解,供應對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調整為低收入家庭后,包括公務員、教師等在內的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問題日漸突出,農村進城務工者的住房尚未納入保障體系。
“下一步,我們計劃在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孫建中說。
開發商:“開奔馳的跟騎三輪的能住一起么?”
盡管蘭州當前的舉措還并非人們想象中的“貧富混居”,但蘭州各界已經開始議論紛紛。
采訪中,有蘭州市民認為,在理論上,通過“貧富混居”,富者可以樹立榜樣作用,施予積極影響,讓貧困者奮力追趕。然而,在現實中彼此陌生的城市社區里,這種積極影響很難自然而然發生作用。
蘭州巨信房屋中介公司董事長陳學禮表示:按照他的經驗,一般是商品房開發中涉及到拆遷的,才會出現“貧富混居”這種情況。
陳學禮說:“由于拆遷戶都是低收入家庭或者城市周邊的農民,所以拆遷的房子往往都供不起暖氣費、物業費。”由于這部分拆遷戶交不起相關的費用,導致同一棟樓上的居民開了“兩個門”,正常繳費的走一個門,交不起費的走一個門。
一位長期關注蘭州保障房建設的專家表示,“混居”違背了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原則。“在一個高檔小區里面,安插幾乎貧困者住進去,顯得不倫不類。”他認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屬于政府的工作,不應該推給開發商。”
甘肅農業大學副教授賀有利建議,政府應該加大廉租住房的資金補貼。他認為:“蘭州的做法需要積極探討,穩妥推進,需要長期的實踐檢驗!住房保障制度需要堅持市場經濟的原則,需要綜合兼顧我國人口眾多、經濟基礎差、住房保障欠賬大、政府的財力有限等因素。”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聯系了數位蘭州本地房地產開發商,一聽采訪的話題,很多都表示不好說,不能說,或者等了解清楚了再說。
蘭州房地產企業蘭雅集團董事長宋艾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蘭州房管局的這一做法“肯定行不通”,政府要做的不是在商品房里安插廉租房,而是要加大力度增加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和供給。
很多開發商認為,商品房和廉租房不屬于一個類型,前者是開發商為有條件的人群開發的優質的住房,而后者則屬于政府為無房者提供的最低條件的住房。
一位開發商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假設一個擺地攤的小商販和一個開奔馳的成功人士住在同一個商業小區,這個小區開兩道門,一道門每天進出的是騎三輪車的小攤販,一道門則每天進出的是開奔馳的人。“那么你說,這個開奔馳的人會怎么看我們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