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開征后對高排放高污染企業的影響一直是環境稅出臺的阻力,企業能否接受新稅收品種是方案制定者首要關注的問題。
“方案之一是排污費平移轉換成新的環境稅,征收范圍、稅基和稅率中等不變,這個方案的好處是可在2012年實現環境稅的征收,但在實現節能減排優化結構的目的方面不夠理想”,上述人士表示。
而方案之二是在現行排污費基礎上增加5至10個百分點,但這將給造紙、火電、焦化、金屬冶煉等企業帶來較多負擔,甚至影響到相關行業鏈。最終,上述兩個方案均落選。
環境稅主要是指對開發、保護、使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的程度進行征收或減免。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賈康曾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征收環境稅看起來是增加了企業負擔,但如果設計得很好,能有效制約企業對化石能源的消耗。在經濟壓力下,企業會千方百計地節能減排,千方百計地開發有利于循環經濟的工藝和技術,從而達到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還獲悉,財政部目前正在加快研究一系列稅收改革方案的推出,時間表也漸漸明晰——2010年將重點推行資源稅;2012年擬開征房產稅;2013年則是環境稅。遠景規劃中,2013~2017年將重點推進社保稅等多項改革,而遺產稅將有望于2020年推出。(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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