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家庭限購一套房如何執行?昨天,市住建委發布實施細則要求,即日起購房人買房時須攜帶并出示戶口簿、結婚等證件,并如實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市住建委明確表示,限購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自2010年5月1日起,購房人無論購買哪類房屋,均須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或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提供購房人的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在簽署購房合同前,上述機構也必須要求購房者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并進行核實和復印存檔。最終在網上簽約時錄入家庭成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記者看到,申報表有兩份,一份是業主、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戶籍及身份證號碼,另一份針對未成年人購房,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的戶籍和身份證號碼等。市住建委要求,《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原件作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記的申請材料。
作假騙購將承擔法律責任
對于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市住建委也明確警示,此類購房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買賣合同;經紀機構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通知并協助售房人與其解除買賣合同。如果前期均未能發現造假的,后期被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將不予辦理房產證,并將其行為通報給相關貸款機構。
據了解,按照北京房地產市場的現狀,因個人違約解除合同的,購房人須向開發商支付總房價10%-20%的違約金。而二手房交易中,個人違約退出合同的,至少須向賣方支付雙倍定金。
開發商串通騙購將受處
同時,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與購房人串通騙購住房的,將暫停其網上簽約并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予以曝光。據記者了解,今后北京市土地上市中,將更多采取綜合評標的方式進行,其中將對房企的資信程度進行考評,一旦出現串通騙購的情況,該開發企業拿地處境將非常艱難,而很難獲得土地支持的房企,將會被市場淘汰。
房企和中介 已接獲通知
>>馬上就訪
“我們已經得到通知,并將認真執行。”昨天,記者采訪的多家房企和中介機構均如此表示。他們說,已經接到市住建委通知,即日起,他們將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購房人不能提供戶口本、結婚證的,他們將停止辦理業務。另外,如果購房人填寫的《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作假,他們也將嚴格按照相關程序要求購房者承擔責任。
記者采訪了部分購房者,他們表示,在短期內不再考慮購房,將觀望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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