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以下簡稱 “規劃”)稱,從2009年到2011年間,我國將新建廉租住房518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191萬戶,加上2008年第四季度已開工建設的38萬套廉租住房,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規劃稱,2009年將解決260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77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83萬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向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以往對廉租房的補助,多以“現金為主,實物為輔”的手段,如今這種模式正在改變。
規劃顯示,新建廉租住房將以配建方式為主,主要在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進行配建。保障標準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平方米左右,套型建筑面積50平方米以內,“保證基本的居住功能”。
資金籌集渠道再一次被強調。規劃稱,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設,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要不低于10%。同時,商業銀行也被要求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在發改委日前公布的4萬億投資構成中,用于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為4千億元,占比10%。
中央加大對財政困難地區廉租住房保障補助力度,并制定了3種補償標準。其中,西部地區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區300元/平方米,遼寧、山東、福建省的財政困難地區200元/平方米。(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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