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法不規定高管薪酬
本報訊(記者郭愛娣)昨日,全國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員胡康生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作了企業國有資產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今日該草案有望獲通過。
針對有關應立法規范國企高管拿高薪的各種意見,胡康生表示,法律委和財經委、國務院法制辦、國資委研究后認為,企業管理者的薪酬標準問題復雜,鑒于目前國資委已制訂了國企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暫行辦法,企業國有資產法不再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