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2007年度預算執行
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統計局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所屬17個單位。
一、基本情況
國家統計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73個二級預算單位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國家統計局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并較好地執行;重視審計自查工作,對于自查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問題
(一)挪用項目支出1451.11萬元彌補基本支出。
2007年,國家統計局本級挪用項目支出1451.11萬元,用于彌補基本支出。
(二)挪用在京事業單位“事業運行”經費1653.64萬元。
2007年,國家統計局挪用所屬事業單位“事業運行”經費1653.64萬元,用于局本級基本支出。
(三)在行政單位預算中列報事業單位預算1028.44萬元。
2007年,國家統計局在“縣及縣以上統計局日常業務費” 項目經費預算中,列報未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預算1028.44萬元。
(四)擴大支出范圍補助事業單位522.1萬元。
2007年,國家統計局在本級基本支出中擴大支出范圍補助事業單位522.1萬元。其中:代付機關服務中心等事業單位物業費283.1萬元;在機關食堂停辦的情況下,仍以職工食堂補助名義支付機關服務中心239萬元。
(五)未經批準將非經營性辦公用房轉作經營性用房并取得收入1495萬元。
2007年,所屬機關服務局事業發展中心將國家統計局部分辦公用房對外出租或經營,共取得收入1495萬元。
(六)打捆申報項目經費17 052萬元并自行分配。
2007年,國家統計局打捆申報項目經費17 052萬元,然后自行分配。其中:安排給地方統計局、調查隊10 697.57萬元,安排給國家統計局機關6209.43萬元,安排給所屬單位145萬元。
(七)信息工程項目進展緩慢,結余13 574.45萬元。
2004至2007年,國家統計局本級信息工程項目累計安排預算15 833萬元,由于項目進展緩慢,累計支出2258.56萬元(占14.26%),結余13 574.45萬元。其中:2007年預算5433萬元,實際支出342.19萬元,結余5090.81萬元。
(八)擅自調撥公務用車46輛,價值共計1377.38萬元。
2002至2007年,國家統計局由局領導、財基司批準,將價值共計1377.38萬元的46輛公務用車無償調撥至地方統計局和調查隊(2007年調撥3輛,價值47萬元)。
(九)未按國管局規定移交超編車52輛。
國管局核定的國家統計局公務用車編制為34輛。截至2007年末該局公務用車實有86輛,超編的52輛未按規定移交給國管局。
(十)所屬計算中心挪用項目支出58萬元。
2007年,計算中心挪用農業普查項目經費58萬元用于無償合作項目,其中:用于“中央組織部人才資源統計數據處理”項目50萬元,用于“中央電視臺CCTV2006經濟生活大調查數據處理”項目8萬元。
(十一)國家統計局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在項目支出中擴大開支范圍列支基本支出550萬元。
2007年,國家統計局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將中國統計資料館運行項目經費550萬元全部用于與該資料館混用的辦公樓管理及運行費用,其中:物業費405.80萬元、取暖費53萬元、水電費91.20萬元。
(十二)所屬中國統計學會會費收入58.2萬元未納入學會財務賬。
2005至2007年,中國統計學會向4個分會取得的會費收入共計58.2萬元由分會使用,未納入學會財務賬統一管理。
三、 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挪用項目支出的問題,要求返回原資金渠道;對挪用在京事業單位“事業運行”經費的問題,要求向有關單位返回;對在行政單位預算中列報事業單位預算、擴大支出范圍補助事業單位的問題,要求其糾正;對未經批準將非經營性辦公用房轉作經營并取得收入,要求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對打捆申報項目經費并自行分配的問題,要求履行報批手續;對信息工程項目進展緩慢造成資金結余的問題,要求加快項目執行進度;對擅自調撥公務用車的問題,要求報國管局審批;對未按國管局規定移交超編車的問題,要求按規定移交;對所屬計算中心挪用項目支出的問題,要求返還原資金渠道;對統計資料管理中心擴大開支范圍在項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問題,要求糾正;對中國統計學會會費收入未納入學會財務賬的問題,要求納入統一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家統計局應加強部門預算編制管理,依法申報項目預算;加強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嚴格區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加強房屋、車輛等資產管理,資產處置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和國管局報批,取得收入應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所屬單位管理,將全部所屬預算單位的預算納入部門預算,收入、支出情況全部納入單位財務賬統一核算;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相應的措施和辦法,加強對所屬單位對外投資的管理,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進一步加強對所屬事業單位的監管。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國家統計局較為重視,在局內對問題進行了通報,并要求認真研究,進行整改。對挪用項目支出彌補基本支出的問題,已將其中的部分返還原資金渠道;對挪用在京事業單位“事業運行”經費的問題,調整了2008年預算安排,將挪用的“事業運行”經費調整到各相關事業單位;對在行政單位預算中列報事業單位預算的問題,已與財政部聯系進行調整;對擴大支出范圍補助事業單位的問題,已對2008年預算做了調整,減少了與事業單位的結算金額;對未經批準將非經營性辦公用房轉作經營并取得收入的問題,已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報送了請示,待回復;對打捆申報項目經費并自行分配問題,該局在申報2008年預算時已做糾正;對信息工程項目進展緩慢造成資金結余的問題,正在落實整改之中,目前擴建工程已全面啟動,大部分項目正在采購招標中;對擅自調撥公務用車的問題,成立了清理領導工作小組,目前正在核實清理中;對計算中心挪用項目支出的問題,正在積極追回;對統計資料管理中心擴大開支范圍在項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問題,正在商財政部研究解決;對中國統計學會會費收入未納入學會財務賬的問題,該學會規范了會費標準,嚴格了分會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將各分會會費收入納入該學會統一管理。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國家統計局正在積極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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