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70年代,他是恢復高考后的第一屆應屆大學生;上個世紀80年代,他是第一批出國留學人員;上個世紀90年代,他是下海創業大潮中的弄潮兒;2003年,他作為新階層代表走進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云人生發展的每一次重大變化,都與30年改革開放中的一個重大進程緊緊相扣。
“30年前,整個社會的法治意識還很朦朧。我當年填報高考志愿時,都完全沒有法律專業的概念,是服從分配到西南政法大學的。”韓德云代表毫不諱言說道。
其后,他幸運地第一批出國深造,并學成回國。在普通人眼中,畢業后留校任教的韓德云擁有大學教授的地位、令人羨慕的留學深造經歷,繼續在學校定能有很好的前途,但他卻在1994年毅然辭職下海創業。
“1992年鄧小平的南方談話,令當時許多年輕人創業激情澎湃,改革開放濃厚的氣氛讓我們這些在學校閉門而坐的年輕教師再也坐不住了。正好1994年,國家進行律師制度改革,律師由過去的公務員轉變為社會獨立職業,早就憋著創業勁兒的我便毫不猶豫地辭去教師工作,創辦了律師事務所。”韓德云代表回憶說。
有了自己的事業,多年打拼使韓德云成為“先富起來的人”,成為了新階層的一員。“新階層是改革開放30年的最先受益者,但是我們始終沒忘記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同志說過,要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其實后邊還有一句話,那就是‘富幫窮,最終實現共同富裕’。作為先富起來的新階層,我們應當牢記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而律師的社會責任就是為公眾尋求公平正義。”韓德云代表說。
黨的十六大報告正式確認了新階層的地位,2003年,韓德云作為新階層代表當選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走入了我國最高權力機構。十幾年的律師生涯讓韓德云越發地感到,履行社會責任不應僅僅是通過具體案件幫助一兩個當事人,更應是通過案例幫助一幫人、一群人、一批人、一個層面的人,這就要在建立合理的機制和完善法律上著力。
與農民、工人、政府官員等其他群體代表履職最大的不同,是韓德云代表的議案和建議更多地具有“法律特色”,他提交的100多份議案和建議中,很多被吸納到如《治安處罰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多部法律中,而這些法律都已經頒布實施。
今年,韓德云再次以新階層身份當選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他鄭重承諾:“新時期、新階層的參政議政,是我國民主法治進步的一個側影。改革開放成就了律師這一新階層,我們新階層代表將通過認真履職,將新一輪改革開放推向另一個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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