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適房能否跨區(qū)購買的疑惑,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辦公室昨日給出明確答復:通過審核的家庭并不能夠跨區(qū)購買經適房。
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根據實際生活和工作需要,兩限房有可能實現跨區(qū)購買,建委也正在研究相關政策。但經濟適用房作為保障性住房,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不能夠跨區(qū)購買。經適房的房源由市里統(tǒng)一調配到各區(qū),申購家庭需要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只能在本區(qū)登記輪候。
不過,市建委同時表示,如果所購經適房的面積超過配售標準,多出面積仍按原價銷售,不再加價,但需在產權證上注記。根據相關規(guī)定,經適房配售面積標準為人均使用面積15平方米。
北京市經適房實行搖號配售,市建委昨日解釋公開搖號只是決定選房順序號。按搖中順序依次選房,排在前面的放棄選房,后面的可以依次替補。申請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選房的,視同放棄購房資格。第一次搖號未搖中的家庭可持通過審核的相關資料參加下一次公開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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