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二套房政策“松動”正在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本報近日在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地隨機調查了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等多家股份制銀行在內的部分城市支行,發現在多家銀行的住房貸款發放過程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操作層面的變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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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種在具體操作層面存在的“政策松動”也正面臨嚴格監管。有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央行已經注意到這種情況,并且將進行嚴格監管。
深圳發展銀行北京分行內部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就在最近兩天,剛剛收到總行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之前的二套房貸政策,近期還要對各地分行進行嚴查。一個月前(二套房貸)還可以享受優惠,但現在不行了。”
建設銀行深圳分行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也向本報表示,銀行不會也不可能在政策層面做出太大的調整,只是在對二套房標準認定方面稍微有點松動,也就是放松了對二套房的審核。對此,央行4月份就會下來對深圳的二套房貸執行情況作調查。
近日,多家媒體對央行二套房政策“松動”情況進行了報道,其中多數源于建設銀行發布的“人均住房面積標準”。
2007年12月11日央行頒布的《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規定,“對于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是由于各地沒有明確的“人均住房面積”數字,因此這一政策一直處于擱置狀態。
近日,對于一直存在爭議和猜測的“人均住房面積”,建設銀行做出初步界定,即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為26.6平方米。建設銀行的這一標準被視為第二套房貸政策的正式松動。
“實際上,建設銀行的做法只不過令央行的補充通知得以順利執行而已,并未超越政策的邊界。銀行是不會明目張膽地擅改央行政策的。”本報采訪的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和另外兩種被多家商業銀行(包括國有銀行及一些股份制銀行)普遍采用的變通方式不同。
該人士所謂的另外兩種變通方式具體是指“首套住房已出售或結清第一套住房貸款,再次申請購房貸款時即可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優惠”的銀行策略。
一位金融分析師對本報表示,這些變通看似是對“二套房貸”認定標準的微小調整,但實際上卻有可能藏著貓膩。“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有的銀行只要求提供房屋出售合同。這種操作存有巨大的審核彈性。一旦銀行放松對合同真偽的審核,貸款申請就很容易獲批。”
“從去年年底開始,樓市的成交量持續走低,我們的房貸業務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萎縮大概在五成左右。從銀行角度來說,我們當然希望房貸業務能夠回升。”招商銀行某支行內部人士表示,變通是銀行的無奈之舉。
(本報見習記者魏洪磊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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