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來,由廣東省倡導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等八省(區)政府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積極響應和大力推動的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即“9+2”)已經引起了相關地區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得到了廣泛贊同。在中央的指導下,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經過“9+2”政府的共同努力,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初顯成效,整體上呈穩步推進的態勢。
泛珠三角包括東部、中部、西部省(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占全國面積的1/5、人口1/3強、經濟總量占全國的比重超過1/3(不含港澳)。長期以來,泛珠三角區域內的經濟交往源遠流長,各具特色,相得益彰。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是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參與合作的內地省區與香港、澳門開展合作,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統一的相關法律、法規,合作在《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內進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場原則推進區域合作,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格局,拓展區域發展空間,共創美好未來。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兩大平臺一是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二是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與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由九省(區)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主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擔任論壇指導單位。
首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于2004年6月1日-3日舉行,以“合作發展,共創未來”為主題,在香港、澳門、廣州三地舉辦。“9+2”政府領導人在論壇上共同簽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
首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于2004年7月14日至17日在廣州召開。內地和港澳產業界、學術界等社會各界人士共16000多人出席了洽談會開幕式。主會場展場面積達2.1萬平方米,展位1056個。本屆洽談會簽約項目共847個,總金額2926億元。
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于2005年7月25日舉行,以“合作發展,共創未來”為主題,在四川成都舉辦。“9+2”政府領導人在論壇上共同簽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行政首長聯席會議紀要》。
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于2005年7月26日至28日在四川成都召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及9省區的行政首長、國家部委領導、各省區代表團成員,各省區經貿企業家代表團成員參加了開幕式。泛珠三角各地的11個代表團均有參加第二屆洽談會,報名參會人數超7000人。整個展館面積2.2萬平方米,總展位數達1121個。從首屆洽談會閉幕截至7月28日上午10時,第二屆洽談會共簽訂合作項目4473個,投資金額4535億元人民幣。
第三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于2006年6月5日舉行,以“合作發展,共創未來”為主題,論壇開幕式在云南曲靖市舉行,高層論壇在昆明舉行。本屆論壇實現了泛珠三角與東盟的首次直接對話,并通過了《泛珠三角區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合作專項規劃》、《泛珠三角區域能源合作“十一五”專項規劃》、《泛珠三角區域旅游合作指導性意見》等區域性專項規劃以及有關意見。
第三屆泛珠三角區域經貿合作洽談會于2006年6月6日至10日在云南昆明召開。參加本屆“洽談會”的“9+2”各方代表達1.1萬多人,其中云南以外的8個省區8000多人,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近400人。整個展館面積1.7萬平方米,總展位數達828個。據統計,本屆洽談會共簽定投資貿易合作項目1019項,協議金額1981.7億元人民幣。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的規定,論壇和洽談會每年舉辦一次,按照“共同主辦,輪流承辦”的原則由“9+2”政府輪流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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