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第三個“新特區”
一輪“新特區熱”似乎正在各地蔓延開來
俗話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繼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設立并發展之后,目前,湖北、湖南、遼寧、廣西、四川、廣東等地區正在同時發力爭奪第三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因為有別于1979年起陸續設立的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等“經濟特區”,人們將“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俗稱為“新特區”。
“我們已經提出申請,但還沒有具體的計劃。”某省一位官員向記者坦言,在申報的省市當中,雖然有些省份做了一些準備,但大多數省市還處在“觀望期”,“先報名,后計劃”的地方不在少數。
專家坦言,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激烈的競爭局面,其最大的吸引力便是以“試驗”的名義向地方讓渡了中央的部分職權,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探索中擁有更大的自主權。目前,在申報“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上,由于國家暫時沒有相關辦法出臺,所以各地最近主要是自行組織力量向國家發改委申報。相關省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爭先恐后地提出議案和提案,并表達了各自的意見和改革思路。其中,引起外界廣泛關注的地區有廣西、遼寧、湖南和廣州等地。
廣東:廣州開發區升級為“新區”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談佳隆
2月28日,在廣州開發區、蘿崗區2007年度工作會議上,廣州市委常委、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兼黨委書記、蘿崗區委書記薛曉峰表示,廣州開發區將積極配合廣州市有關部門向廣東省政府、國務院申報成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下稱“新特區”),爭取省、市相關綜合改革在廣州開發區先行先試。
分析人士稱,廣州開發區一旦獲批“新特區”,將繼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之后獲得國家稅收政策和資金項目的支持。
4月13日,廣州開發區宣傳部一位姓林的處長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就目前廣州開發區申報‘新區’的相關內容和意向,我們還不能提供。”
該處長還表示:“在今年的工作會議上,薛書記的講話提及相關申報‘新區’的內容也只有‘一兩句’,如果要深入地展開式地了解廣州開發區申報‘新區’的相關內容,目前來說并不合適。”據悉,早在2005年8月,廣州開發區就已準備向國務院申請成為“新特區”。
據了解,廣州開發區在全國54個國家級開發區中是唯一個采用“四區合一”管理模式的開發區,所管轄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都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首批國家級經濟功能區。
1月27日,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蘿崗區委副書記、區長劉悅倫表示,廣州開發區正在醞釀向北擴展,將北部現代生態農業園納入開發區,廣州開發區擬擴區的方案目前已經向國務院申請,等待審批。
近年來,廣州開發區的經濟效益在全國名列前茅,以2006年為例,廣州開發區以不到2%的面積,為廣州創造了超過1/8的GDP,工業利潤179.92億元,占全廣州市的40%。按照已出讓工業用地面積計算,廣州開發區是全國單位面積產出最高的工業區。
商務部公布的2006年國家級開發區排名中,廣州開發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789.44億元,財稅總收入188.38億元,工業增加值率預計達30.25%,再度居國家級開發區之首。而此前的2004、2005年,廣州開發區的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財稅收入、可支配財力、工業利潤等五項指標,已連續稱冠全國各個國家級開發區。
遼寧:沈北新區由“省級”升為“國家級”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王紅茹
2006年12月,遼寧省經請示國家發改委同意,批準沈北新區為遼寧省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目前,把這一頭銜由“省級”升格為“國家級”的報告也已經送達國家有關部門。幾個月來,沈陽市委常委、沈北新區區委書記王世偉成了“空中飛人”,他奔波在沈陽、香港、上海、深圳等各大城市之間,四塊沈北新區的區域位置宣傳板也跟著他隨機輾轉各地。
《中國經濟周刊》:沈北新區作為遼寧省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半年來,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世偉:取得的主要成效有:首先是建立了經濟區體制。打破行政區劃,建立六大經濟區,設立經濟區管委會,協調管理經濟區內部事務,按照新區總體規劃實現區域經濟發展的統一規劃、統一開發、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逐步探索出了一套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新模式;
其次是建立和完善了監督服務體制。如建立了兩個綜合服務中心,健全“三局一辦”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現對項目和企業的全程跟蹤服務,對招商部門和職能部門的有力效能監督和科學績效考評等;
第三,建立和完善了城市化體制。以“鄉鎮變街道、村屯變社區、農民變市民、農村變城市”為主要內容,高標準規劃實施,實現鄉鎮向街道質的轉變、實現村屯的城市社區建制的改造、實現農民向市民的全面過渡、實現農村向城市的快速發展,同時認真解決好社會轉型中社會保障、就業等的各種社會問題,使城市建設、社會建設和新農村建設有機統一、協調發展;
同時,新區還在土地使用和管理體制、外貿體制、科技體制、投融資體制、市場體系建設等方面進行了先行先試,為推進沈北新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注入了動力。
《中國經濟周刊》:沈北新區申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目的是什么?
王世偉:沈北新區推進綜合配套改革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落實中央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戰略決策,按照“用新體制、新機制、新方式走出一條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新路子”的要求,通過改革創新,實現沈北新區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為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起示范和帶動作用。應該說,沈北新區申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意義重大。
《中國經濟周刊》:沈北新區申請新特區的優勢有哪些?
王世偉:首先,沈北新區已經具備雄厚的經濟基礎和產業優勢。我們已集中培育發展了以玉米深加工為主的農產品深加工產業、以光電信息為主的高科技產業和以物流商貿、金融保險、文化傳媒、休閑旅游、生態居住等為主的現代服務業三大主導產業,并圍繞主導產業和開發開放平臺狠抓項目引進,各主導產業和產業園區已經初具規模,發展勢頭強勁;
其次,沈北新區已經具備完善的城市功能和社會事業體系。除近300平方公里的蒲河新城和600多平方公里的新城子現代副城外,輝山科學城、虎石臺職教城、道義大學城和新城子副城四大城市組團也在發展中;
第三,沈北新區已經取得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成功經驗。新區組建以來,全面總結和推廣輝山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成功做法,逐步深化新區的改革創新,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期待“新政策”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王紅茹許連寶
目前,廣西方面正積極申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據專家介紹,申請在經濟區內建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非常重要,如果獲得批準,將可以在土地流轉、金融、港口保稅、通關便利等方面得到更多的優惠政策支持和進行先行先試改革的權力。
廣西將如何申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就此,《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秘書長王躍飛。
《中國經濟周刊》:廣西何時提出申請新特區?準備將新特區設在哪里?
王躍飛:在全國“兩會”期間,廣西代表團的68名全國人大代表及10多名全國政協委員分別請求國家將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列為國家經濟開發區。
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是由廣西沿海的南寧、北海、欽州和防城港四市為主體組成的,背靠大西南,面向東南亞,東臨粵港澳,位居中國-東盟經濟圈、華南經濟圈、西南經濟圈的結合部,地處中國與東盟合作、中越“兩廊一圈”、泛北部灣、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合作等多區域合作的交匯點,它既是西南地區走向東盟、走向世界市場的門戶和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和陸路大通道,也是中國與東盟合作的前沿和樞紐。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從廣西北部灣沿海地區特有區位優勢出發,站在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決定把這一區域作為開放開發的重點,統籌規劃建設和加快發展,并與融入和推進泛北部灣經濟合作結合起來。
為此,2006年3月自治區成立了廣西北部灣經濟區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統籌規劃建設經濟區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產業布局、重要資源整合和岸線資源開發利用等。
《中國經濟周刊》:希望中央給予什么樣的具體政策?
王躍飛:首先,建議國家加快把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成為國際大通道和區域性國際交通樞紐。加快北部灣經濟區的開放開發,推動泛北部灣區域合作,交通是基礎。
為此,要進一步提升北部灣經濟區綜合交通體系在全國的地位和作用,建設成為面向東盟,連接西南、中南、華南廣闊腹地,溝通泛珠三角地區與中南半島的國際大通道和區域性國際交通樞紐,這需要國家統籌規劃,支持加快建設。
其次,建議國家把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成為區域性國際產業基地。目前,北部灣經濟區產業基礎比較薄弱,建議國家在重大建設項目布局上優先對北部灣經濟區給予傾斜,在東部沿海重大產業的轉移中向經濟區傾斜,特別是要加快支持石化、鋼鐵、能源、林漿紙、海洋化工等重大產業及其延伸項目的布局和規劃建設。
第三,建議國家支持推進區域金融改革創新。建議國家支持廣西引進國內外合作資本,整合城市商業銀行,組建北部灣發展銀行,支持建立北部灣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支持更多企業發行債券,支持經濟區發行市政建設債券,探索組建泛北部灣區域合作銀行聯合體等等。
湖南:長株潭從“一體化”升級為“新特區”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曹昌
當申請加入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下稱“新特區”)的呼聲不斷從各地傳出之際,已在城市群、區域一體化、重點經濟區發展等方面進行了多年探索和實踐的長株潭(指湖南的長沙、株洲、湘潭三市)此時卻風平浪靜:既無政府的主要領導出來表態,媒體的相關報道也極其有限。然而,湖南是否是在暗中發力、只做不說,以圖最后一鳴驚人?省領導親自“操刀” 4月10日,長株潭經濟一體化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長株潭辦”)。一位負責人正在與湖南省主要領導的秘書通電話,說立即要把一份關于“長株潭新區”的方案轉呈省領導,再由省領導上交國家發改委。
“形勢逼人。”放下電話后,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長株潭新區的事,由省委書記張春賢、省長周強在親自操作。”
就如何推進長株潭新區建設的問題,湖南省發改委主任陳叔紅解釋,2006年6月,湖南省即向國家發改委申請設立長株潭新區。當時,國家發改委領導非常重視,同年8月來湘進行了深入的考察和指導,并且給予了高度評價。
據了解,此次提交的新的“長株潭新區開發建設”方案,是按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的要求對原有申請方案做了局部調整,新方案將更加符合改革、示范和發展的要求。
據悉,今年赴京參加“兩會”的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省長周強帶隊拜會中央各部委高層,并請國家發改委指導湖南抓緊完成試點方案和行動計劃,以上報國務院獲批。 25年“一體化”實踐“天然絕配”的長株潭三市,均位于湖南東北部,呈“品”字型分布,彼此相距不到40公里,湘江貫穿而過。除了地緣上的緊密,三市在社會、經濟上也存在諸多聯系。
1982年12月,湖南省政協委員張萍首次提出了“長株潭一體化發展”的議案,旨在加強三市之間的經濟分工協作和優勢互補,提高城市群的整體競爭力,帶動全省經濟的發展。長株潭經濟區構想的提出,比開發上海浦東的提議整整早了8年,迄今已歷25載春秋。
經過多年破冰之旅,長株潭經濟區編制了全國第一個比較系統的區域經濟規劃體系,并取得了“五同”(指三市交通同環、電力同網、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環境同治)和產業逐步聚集等成效,貫穿三市的湘江生態經濟帶建設也邁出了強勁步伐,目前,長株潭經濟區正按“改革先于全省,速度高于全省,質量優于全省”的總體要求,逐步步入又好又快的發展軌道。
湖南省發改委提供的資料顯示,2006年,三市全年實現GDP2807億元,占全省的38%,較去年同期增長14%,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利用外資和出口分別占全省的48%、43%、38%、61%和72%。“長株潭未來是湖南區域經濟的中心,是引領發展的火車頭,核心動力。”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評述。
對于一個地方能否成為新特區,湖南師范大學教授朱翔認為主要看“五點”:一是看這個區域爭取成為新特區的決心強不強烈,二是這個區域要進行了相關改革試驗和探索;三是這個區域是否具備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承載能力,四是看它將來的規劃布局的科學合理性;五是這種選點既要符合國家的空間戰略、區域平衡原則,又要具有全局性意義。
長株潭可出之“牌”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長株潭新區不是長沙、株洲、湘潭三市的簡單融城和相加,而是要突出目標定位,進行高起點、高品位、功能性的開發。
要爭取設立長株潭新區,湖南省主要官員和部分專家認為有4張“牌”:
一是文化。文化是一個城市的靈魂,要在現有基礎上,繼續做強做大文化產業,彰顯湖湘文化的精髓;
二是該區域優勢產業聚集發展成效明顯,形成了以中聯重科、三一重工、長豐、一汽福田等為核心的長沙重型機械、汽車制造集群,以株洲電力機車、湘潭電機等為核心的城市軌道制造、風力發電設備產業集群,以湘鋼、衡管等為核心的精品鋼材制造集群等。湖南還是有色金屬大省,可繼續做強該區域內的資源、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優勢,使之成為國家高端技術、產業和服務的聚集區;
三是長株潭區域本身具有良好的生態資源,多年以來,長株潭的“綠心”規劃和保護理想,有成為國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樣板工程”可能;
四是長株潭城市群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且經濟一體化發展探索和實踐了多年,具備了相當的經濟和社會承載力,國際知名度、美譽度日益提升,長株潭新區有能力成為世界看中國、看中部、看湖南以及湖南走向世界的大平臺。
“如果中央批準長株潭新區成立,湖南將在土地制度、金融制度、財稅制度、戶籍制度、行政區劃制度等一系列政策上發揮優勢,搶抓機遇。”在采訪中,基本所有湖南的官員都認為,不管申‘新特區’的事情成功與否,湖南都將遵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即在一個時期內,仍將高度重視基礎工作、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的建設,“這三個基礎,是事關湖南發展的關鍵,也是長株潭實現突圍的關鍵。”兩個“新特區”先行者的足跡上海浦東新區和天津濱海新區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6年4月被國務院批準成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兩年間,兩地在經濟發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積極進展。作為先行者,他們的經驗或許值得后來者借鑒。
上海浦東新區:行政管理體制“顛覆性”改革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張俊才
“3月底,行政審批事項從原有724項縮減為220項,減幅巨大;而新區的服務項目由原先的213余項增加到680多項,翻了兩番。”4月25日,上海浦東新區辦公室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其實,早在2005年6月,即浦東新區被國務院正式批準為‘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不到半年時,試點效應就開始明顯顯現。”
4月24日,《中國經濟周刊》從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獲得信息,《關于促進和保障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下稱《決定草案》)已提交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5次會議審議。
4月26日,該草案獲得市政府和浦東新區政府授權變通執行地方性法規,成為浦東新區制度創新一個嶄新的“里程碑”。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鈺介紹,《決定草案》提出的“授權”包含兩層含義:變通執行現有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對法律、法規未作規定,屬于本市地方性法規權限范圍內的事項,由市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授權先行先試。
同時,國家發改委常務副主任陳德銘指出,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作為改革“試驗田”,在新一輪“新特區”建設中,制度創新首當其沖。
據介紹,圍繞轉變經濟運行方式,浦東新區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加快,金融機構集聚功能逐步增強。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浦東新區實施了一系列重要的金融改革和創新舉措,如成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外匯市場做市商制度、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試行外匯“九條”措施。
“除此之外,現行行政管理體制、經濟運行方式、城鄉二元經濟與社會結構,也將遭遇最大的‘顛覆性’改革,以適應‘新特區’在新一輪競爭中的發展需要。”上海市浦東新區副區長劉正義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對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予以改革、精簡、合并;對行使行政管理包括行政執法職責的主體,予以優化配置和調整。”
陳德銘指出,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是中央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重大戰略部署,立足綜合性制度創新,加大改革試點推進力度,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進展。
天津濱海新區:金融突破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王紅茹
“天津濱海新區最大的特殊政策是國家授予的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可以說,天津濱海新區是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第一區。”4月16日上午,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研究室副主任邢春生說到“第一區”三個字,陡然加重了音調。
從2006年5月26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批準天津作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后,天津市正式編制的《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方案》已經在今年春節前報送國家發改委以及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因為《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方案》的總體方案涉及很多個方面,需要國家各相關職能部門同意,現在總體方案還在協調當中,“但不會等很久了”。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下發一年來,天津濱海新區發生的變化令世界矚目。經濟總量持續發展,這一切主要得益于國務院給予濱海新區‘先行先試’含金量最高的政策。”天津濱海新區管委會研究室副主任邢春生對濱海新區的總結言簡意賅,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濱海新區已經或將要在四個方面進行先行先試。
一是金融的改革和創新。在金融改革和創新方面,渤海產業投資基金以及管理公司已經正式設立,2006年基金的總規模是200億,首期募集資金是60.8億元。
二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濱海新區的一大優勢是有大片的土地可用于開發建設,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如何使土地在不損害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實現帕累托最優,變成建設用地。
三是對外開放。批準濱海新區建立東江保稅港,其意義和功能跟原來保稅區不同,外國船舶停靠在港上可以不再交稅,這樣更方便中外經濟交流。
四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面對天津老行政區和新開發的功能區之間存在的一些矛盾,中央要求濱海新區探索區域發展的新路子,用新體制新機制推進區域經濟發展。
天津市濱海新區管委會主任皮黔生日前表示,2006年濱海新區實現生產總值為1960.49億元,人均生產總值達到1.73萬美元。濱海新區是在一個具有非常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且經濟增長的速度高于浦東新區。
“改革只要方向對,就能解放生產力,所以濱海新區的發展,對天津老城區的帶動最明顯。”邢春生主任自豪地說。
濱海新區的快速發展令人驚嘆,但在發展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工業產業內部結構不太順的問題。
“濱海新區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引進外資的不可操控性。我們前一階段是以引進外資為主,把引進外資作為主要發展動力。但外資來什么是什么,不可操控。而我們多少對外資有些依賴:如果外資進入少,投資就不足,發展就會下降;外資進入多,就有一個內資、外資融合問題,工業產業的內部結構就不太順。”說起濱海新區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邢春生副主任毫不避諱。
他告訴記者,現在濱海新區的大企業和外資偏多,而中小企業偏少。從南方地區的發展經驗看,中小企業恰恰是經濟發展中最活躍的一部分,其資源配置也最靈活,掉頭最快。邢春生副主任借《中國經濟周刊》給提出新特區的省市提一個醒:在引進外資方面,要有目的引進一些適合本地區產業特點的行業,要注意跟內資的融合。
新特區:中國市場經濟的一場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
文/中國人民大學區域經濟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孫久文
“新特區”及其政策資源設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也就是“新特區”,是我國市場經濟改革過程中的一場更深刻、更全面的改革。回顧我國30年改革開放走過的歷程,從深圳特區,到十四個沿海開放城市,“特區”一直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市場經濟,對于當年閉塞的國度和僵化的體制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推動力。當歷史走到今天,特區的政策普適化之后,我國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提出和設立,是把國家的發展推進到一個新階段的重要的步驟。“新特區”將成為我國下一階段深化改革開放、探索新發展模式和新體制模式的重要途徑。
“新特區”與老特區的區別主要有三點:首先是背景和目的不同。老特區是在當年計劃經濟背景下設立的、有著為改革計劃經濟體制探索道路的目的;“新特區”是在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基本確立的背景下設立的,其目的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其次是任務和手段不同。老特區的任務主要是解決對外的改革開放問題,引進外資是發展的重要手段;“新特區”的任務是綜合解決經濟發展中的體制矛盾,制度創新是其發展的重要手段。
第三是地域和模式不同。老特區的區位選擇主要是著眼沿海地區的優先發展,形成可資借鑒的地區發展模式;“新特區”著眼點在于從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出發,探索新的歷史條件下區域協調發展的新模式。
基于這種認識,“新特區”的政策資源,要遠比老特區豐富。也就是說,中央為“新特區”設定的改革目標是全方位的,給予地方政府的放權也是全方位的。
“新特區”的政策資源的核心是體制創新。根據天津濱海新區的政策優惠,可以總結為如下幾個方面:
所有制的改革:進一步提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層次,形成自主創新的微觀體制基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統一、協調、精簡、高效、廉潔的管理體制。
城鄉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管理體系等方面的城鄉一體化步伐。市場體系建設:加快培育要素市場,加快建立有利于增強國際競爭優勢和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制度環境。
社會事業改革:大力發展現代公共服務事業,健全有利于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體制機制。為何要設立“新特區”經過長達近30年的漸進式改革,我國的經濟發展雖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是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的基礎上經過改革形成的,舊體制在經濟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影響,不可能經過一波改革就都改掉;而改革開放30年來,市場化改革與政府行為不配套的矛盾、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不同步的矛盾、以及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相抵觸的矛盾,都日益顯露出來。要解決這些原有的和新產生的問題,需要有一個綜合的改革方案。為取得最佳的改革成果,把改革的成本支出降到最小,建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即“新特區”,就成為最佳選擇。
“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設立的核心在于“綜合配套”,其宗旨是要改變多年形成的單純強調經濟增長的發展觀,要從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城鄉關系、土地開發和環境保護等多個領域推進改革,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是一項戰略性的改革試驗,在改革試驗的方式上,采取在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施改革的嘗試,這樣可以推動實驗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同時便于總結改革的經驗、思路和模式,同時還可以把改革帶來的社會振蕩局限在小范圍內。
但是,設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本身并不是最終的目的,最終的目的是要把綜合改革的經驗推向全國。
一個地區或一個城市,考量自己是否能夠成為“新特區”,需要比照上海和天津看本身的條件是否成熟。這些條件包括:
區位條件。作為“新特區”,其影響和示范效應,必須是全國性的。
經濟實力。作為“新特區”,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要能夠經受得住體制變革帶來的巨大的沖擊,能夠承受改革的成本。
改革開放基礎。“新特區”是在老特區對外開放的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作為“新特區”,其引進外資和對外貿易都應處于全國前列。
體制條件。作為“新特區”,其是否具備體制綜合改革的條件十分重要,包括政府的行政能力等能否滿足綜合改革的需要。“新特區”:是推廣經驗,還是爭奪資源?
盡管目前對于國家第三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何時設立還沒有確定,但是各地爭相申請設立“新特區”的呼聲很高。據媒體報道,今年“兩會”上,來自湖北、湖南、遼寧、海南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提出建議,請國家批準各自的區域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廣東、廣西、四川等省區也通過不同方式運作,希望成為第三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武漢、深圳、沈陽、長珠潭、鄭州、西安等城市都在積極爭取。這些地區申請設立“新特區”,一方面是大張旗鼓為區域發展造勢,另一方面更是看到了“新特區”巨大的政策含金量,亦即在金融、土地、稅收、財政等政策上將有的很多優惠。
申請設立“新特區”的爭奪,同時反映出了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三個矛盾:
首先是資源配置權限的矛盾。我國市場經濟改革雖然已經觸動了很多方面的矛盾,但中央掌控資源配置權限、自上而下配置資源的體制并沒有觸動,并且集中表現在金融、土地、稅收、財政等政策資源上。一個地區如果設立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上述政策環境方面就會有極大的改善,可以更多地發揮地方的自主性,這無疑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一種政策需要。
其次是中央與地方關系的矛盾。在目前的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中,隨著一些關鍵部門管理權的逐步上收和事權的逐步下放,地方的政策創新十分有限,地方政府在政策實施上普遍趨于保守。“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能夠給予地方政府很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自主權,當然會引起各地的熱烈爭奪。
第三,市場導向和政策導向的矛盾。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時期,經濟發展的政策導向十分明顯。當時,經濟特區的設立有效地克服了這個矛盾。在今天市場經濟從不完善到完善的改革時期,經濟發展的政策導向并沒有相應減弱,所以還需要“新特區”來克服這個矛盾。當然,經濟發展的動力歸根到底還是應該來自市場,而不是政策,政策要做的應該是規范市場經濟的行為,而不是代替市場本身。
所以,設立“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不應當看作是一種區域政策的傾斜,也不是鞏固一個城市在某個區域內中心城市地位的一種努力,更不能當作是爭奪政策資源的一個戰役,而應當視為為國家的深化改革做出應有的貢獻。作為一個地區,既然申請成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就應當把本地區作為國家的政策實驗區,而不是特殊投資區。那么“新特區”改革的成本,就應當由地方來承擔,而不是中央政府,改革的經驗屬于全國而不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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