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國經濟經歷了9次周期性波動。引起波動的基本原因,是總供給與總需求之間不平衡的矛盾。隨著經濟體制和經濟運行機制的變化,總供給與總需求之間的矛盾不斷緩和,經濟周期性波動的幅度趨于縮小。
■張立群
自1952年我國完成國民經濟恢復的任務以后,到目前為止,中國經濟已經歷了9次周期性波動。其中改革開放以前有5次,改革開放以后有4次。
比較改革開放前后的經濟周期波動,有幾個明顯的區別:第一,波動幅度不同。改革前的5個周期,除第一個周期振幅(周期內經濟增長率上下波動的離差)為9.9個百分點以外,其余均在10個百分點以上。其中第二個周期的振幅高達48.6個百分點。改革后的4個周期,除1982-1990年(第七個周期)振幅高于10個百分點(11.4個百分點)以外,其余均小于10個百分點(總體看呈現不斷縮小的態勢,其中第四個周期尚未結束,無法計算其振幅,但從目前的經濟運行態勢和宏觀調控取向看,預計振幅不大)。第二,波動的高度(指周期內波峰年份的經濟增長率)不同。改革前5個周期波動的平均高度為16.5%,改革后為13.7%,下降了2.8個百分點。第三,波動的深度(指每個周期內波谷年份的經濟增長率)不同。改革前5個周期波動的平均深度為-5.1%,改革后平均為5.53%(不包括尚未結束的第四個周期),上升了10.63個百分點。表明我國經濟周期性波動的性質已經由古典型(周期內出現負增長)轉為增長型(周期內沒有負增長)。第四,波動的平均位勢(周期內的年均經濟增長率)不同。改革前5個周期波動的平均位勢為5.9%,改革后為9.6%,上升了3.7個百分點,表明中長期的經濟增長水平明顯提高。第五,波動的擴張長度(周期內擴張期的長度)不同。改革前5個周期的擴張長度平均為1.8年,改革后平均為2.8年,特別從第八和第九個周期看,出現明顯延長的趨勢,表明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明顯增強。
我國經濟周期性波動,主要取決于總供給與總需求的關系。
第一,改革開放前我國供求總量失衡的原因,除1958年“大躍進”和十年“文化大革命”等政治運動的沖擊造成經濟劇烈波動之外,從經濟本身看,主要是:當時我國社會總供給的增長是以工業品為主導的,由于工業化在這一時期重點集中在工業基礎和工業體系的建設方面,因此形成了以投資品為主的供給結構。這與以積累為主線的經濟增長特點密切結合。社會總需求方面,在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下,主要是由統一的計劃決定的。社會總供求的這種特點使社會生產過程與居民的消費活動聯系較弱,供求的相互銜接主要表現為生產內部的自我循環。由于經濟增長離消費活動較遠,也使總需求主要由計劃方式決定提供了可能。因為與消費需求比較起來,生產建設需求可計劃的程度要高一些。由于我國生產力水平低,長期處于短缺經濟,在計劃經濟模式下,總需求的決定受決策和計劃制定者的主觀意志的影響很大,短期內確實可以使總需求大大地超過現實的生產能力和供給增長的可能,但同時也造成了供求總量的嚴重失衡。由于主觀意志違背了供求總量運動的客觀規律,因此導致了這一時期經濟增長的波動幅度很大。雖然在短期內經濟增長可以有很高的速度,但不能持久。從較長時間看,經濟增長的平均水平并不高,而且多次出現經濟總量絕對減少的情況。
第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周期具有上述特點,大的背景是黨和國家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摒棄以階級斗爭為綱,避免了政治運動對經濟運動的沖擊。從經濟本身看,主要是由于實行改革開放的總政策,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轉向市場化,國民經濟開始在市場的基礎上運行,政府對需求的決定作用被市場所取代,政府轉為通過市場對需求活動進行調控。需求決定上的主觀色彩逐漸消失,總需求與總供給通過市場建立了緊密的聯系。總供求之間的矛盾會通過物價水平變化迅速反映出來,政府可以及時根據市場反映的供求關系情況對需求進行調控。這樣,經濟總量嚴重失衡的現象就大大減少了。與此相聯系,經濟增長的波動幅度明顯減小,而平均增長水平則顯著提高。從改革開放以來供求總量的運動軌跡看,總的趨勢是波動幅度越來越小,周期的時間延長,平均增長水平不斷提高。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增長仍然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動,主要原因是需求擴張的力度過大。(1)我國的基本國情是人口眾多,經濟發展水平低。1952年全國總人口5.75億,到2004年增長到13億,增加了7億多人。相當于5.5個日本,2.4個美國,14.7個韓國。人口的迅速增長必然要求經濟迅速發展和就業機會大量增加。而
中國經濟發展水平低、工業化程度低的情況與這種要求形成尖銳矛盾,加快經濟發展是解決這一矛盾的基本途徑。因此,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社會需求推動經濟擴張的內在動力非常強大。(2)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收入分配和經濟管理制度的改革,經濟的內在活力被相當充分地釋放出來,表現在發展方面,就是社會總需求的快速擴張。(3)從各國的經驗看,當工業化處于快速推進的階段,社會最終需求的擴張速率都較高。我國目前正處于工業化進程加快的發展階段,需求擴張的水平也必然較高。歸納以上分析,我國總需求的快速擴張既有發展方面的原因,也有經濟體制方面的原因,而最基本的原因是人口增長快、經濟發展水平低這一基本國情。這些因素相結合,使中國的社會總需求始終處于一種快速擴張的狀態。
上述分析表明,我國經濟周期性波動的主要原因是社會總需求的快速擴張與社會總供給的增長間存在較大矛盾,因而經常引起社會總供求的失衡。這種矛盾的動態趨勢是在不斷減弱的,其原因分階段看是:改革開放以來總需求的決定模式轉為以市場為主,主觀意志對需求決定的影響逐漸消失。由于總供求平衡情況可以通過市場價格總水平迅速表現出來,因此政府對總供求運動的調控就比較客觀和正確了。在改革開放之初,一方面,伴隨著放權讓利為主的改革進程,經濟活力迅速增強,居民收入迅速增加,消費和投資需求迅速擴大,引起社會總需求的迅速擴張;另一方面,當時社會供給能力還不能很快地跟進,同時對社會總需求的調控也還缺少經驗和手段,因此經濟增長的波動幅度雖然較改革開放前減小了,但仍然較大。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需求的迅速增長也帶動了供給能力的提高,總供求之間的差距隨著時間推移迅速減小。同時,經濟加快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通貨膨脹也使從政府到社會各方面對加強宏觀調控的認識趨于一致,政府對宏觀經濟的管理,越來越多地轉向通過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對客觀經濟規律越來越重視,宏觀調控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這是經濟周期性波動幅度減小的重要原因。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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