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商務部獲悉:即將正式實施的新版《零售業態分類》國家標準將我國零售業態劃分為17種,即食雜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家居建材店、購物中心、廠家直銷中心、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自動售貨亭、電話購物。
據人民日報引述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負責人介紹,新標準按照零售店鋪的結構特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目標顧客和有無固定營業場所進行分類,從總體上分為有店鋪零售和無店鋪零售兩類業態。在新標準中,新型業態占了較大比例,尤其是新標準結合電子技術和信息化技術在流通領域的發展現狀以及我國加入WTO承諾,對5種無店鋪零售業態進行了界定和劃分,拓展了零售業的發展空間。
據悉,為鼓勵業態創新,引導百貨店向專業化、時尚化、個性化發展,在量化基礎上,新標準對購物中心進行了細化,分為社區購物中心、市區購物中心和城郊購物中心。(龔雯)
中新網 20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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