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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在蘇州開幕的“太湖文化論壇”對世界文化發展、保護與交流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中國高歌猛進的經濟開發與文明古國珍貴文物保護之間的沖突、頻頻消失的文化遺址都引起了來自世界各國專家的擔憂。
北京市近期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盡管文物保護法對工程文物勘查有明文規定,但是2007年、2008年兩年,北京市涉及土方施工的4191個新開工項目中只有2.3%進行了考古勘探。
“從市場經濟角度來看,擁有歷史積淀的文物保護項目商業價值巨大,這是毋庸置疑的。”高國希說,究竟是經濟開發重要,還是文物保護重要,這決定著在傳承古代文明和推進現代化建設的十字路口,到底做出怎樣的抉擇。
專家們在太湖文化論壇上指出,如何破解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矛盾,解開“保”與“建”之間糾纏的“死結”,是中國文物保護領域亟需破解的難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安家瑤認為,從理論上講,雖然文物保護的觀念已深入人心,但具體的管理者卻不完全認可,缺乏相關的理念,成為文物保護的難題。
根據現行文物保護法規定,在進行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的時候,建設單位要事先會同主管部門“進行文物的調查或勘探工作”。針對這一法律,各地也制定了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實際執行中,一些明文的法律規定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幾乎淪為一紙空文。
“此類事件屢禁不止不排除某些官員的利益沖動,此外,相對于項目豐厚的利潤來說,處罰力度不夠是文物保護法律體系的漏洞之一。”高國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