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規范漢字表》問題解答
《通用規范漢字表》研制專家工作組
按語:在《通用規范漢字表》研制過程中,課題組和專家工作組曾就其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長時間反復研討,向學術界和各領域反復征求意見,最終形成基本一致的意見。現將有關問題的解答刊登于此,以方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字表。
1.《通用規范漢字表》制定的意義
我國現代漢字規范工作醞釀于20世紀上半葉。新中國成立后,在國務院直接領導下,這一工作開創了全新的局面。20世紀50年代以來,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陸續發布了多項漢字規范,初步實現了社會用字標準化,推動了我國教育、文化和科技事業的發展。近20年來,隨著國家現代化、信息化事業的快速推進,我國語言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語言文字規范同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聯系的廣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在新時代、新形勢下,過去的規范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現代語言生活的需要,因此,對此前的漢字規范工作重新審視、制定新的可行性規范是非常必要的。
制定《通用規范漢字表》,是為了適應國家信息化發展的需要。世紀之交,我國實施創新型國家戰略,信息化成為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支撐。語言文字規范化是國家信息化的基礎,只有有了漢字這種傳播載體的標準化,才能保證信息傳播的速度和信度。
制定《通用規范漢字表》,是為了適應當代語言生活的需要。科學技術的發展,教育水平的提高,使科技術語用字范圍擴大,并且快速進入日常生活。印刷業告別了“鉛與火的時代”,激光照排成為出版的主要手段。古籍整理、辭書編纂廣泛使用計算機,計算機字庫的缺字和錯字直接影響印刷出版與信息傳播的質量和社會效益。在社會生活中,戶籍、郵政、金融、保險等政府部門和服務行業的信息存貯和檢索已經實行數字化,姓氏人名、地名中的不規范字和生僻字影響多個行業信息系統的建設和政府的社會管理,也給某些相關人員的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制定適應現代語言生活的漢字規范,已經成為關涉人民生活的大事,成為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
制定《通用規范漢字表》,是為了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法的需要。2000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并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機關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公務用語用字”,“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的漢語文教材,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公共服務行業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這一法律的頒行,使漢字規范進入了法律層面,需要為社會一般應用提供明確的“規范漢字”范本。制定字表,對已有的漢字規范進行整合和優化,消除不同規范字表之間相互矛盾之處,集分散的規范于一體,明確“規范”的政策指向和法律效力,確定“規范漢字”這一法律概念在通用層面上的外延,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所指稱的“規范漢字”在一般社會通用層面落到實處,是保證該法順利施行的重大措施。
2.制定《通用規范漢字表》遵循的原則
《通用規范漢字表》的制定,遵循了如下四項原則:
(一)注重與原有規范的銜接,維護漢字系統的基本穩定。字表的制定,堅持了漢字簡化的基本方針,同時也遵循了國務院1986年批轉國家語委《關于廢止〈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和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的請示的通知》中所指出的“今后,對漢字的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簡化字總表》、《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已有的漢字規范,經過數十年實踐的考驗,很多精神和大量成果值得承襲和吸取。字表繼承了這些規范的原則和主要內容,對其中錯誤、疏漏、相互矛盾及不能滿足當今社會需要之處,則在詳細調查和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到歷史形成的全民習慣和社會的可接受程度,遵照便民利國的原則,進行必要的修訂。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遵循漢字構造和演變的規律。字表制定過程中,邀請了我國多位資深的語言文字學家主持和參與工作,又反復聽取了很多其他語言文字學家和相關領域專業人員的意見,注意吸收漢字學與漢字史研究的最新成果,采用科學的統計方法獲取可靠的數據;同時也廣泛吸取基礎教育、古籍整理、辭書編纂、印刷出版、計算機信息處理等部門的實踐經驗,遵循漢字構造和演變的規律,充分考慮漢字應用的實際,盡可能提高漢字規范的科學性與可行性。
(三)廣泛聽取各界意見,照顧不同領域漢字應用的需要。字表的制定,堅持了群眾路線,通過各種方式聽取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尤其是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領域所反映的意見,盡量滿足不同領域、不同文化程度的人群對漢字使用的不同要求。
(四)適當考慮漢字在臺灣、香港、澳門的使用情況和國際化的需求。漢字通行于兩岸四地,而且還跨越國界,傳播到世界各地。字表的制定,正視使用漢字的不同國家、地區簡繁字形并存并用的客觀實際,兼顧漢字使用的現狀及國際化的各種需求,盡量避免擴大不同國家或地區之間漢字使用的差異,以利于相互之間的溝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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