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主席新聞公報(譯文)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菲律賓馬尼拉)
1、中國與東盟領導人會議于1999年11月28日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
2、菲律賓共和國總統約瑟夫·埃斯特拉達閣下主持了會議。文萊達魯薩蘭國蘇丹哈吉·哈桑納爾·博爾基亞閣下、柬埔寨王國政府總理洪森閣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總理朱镕基閣下、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總統阿卜杜拉赫曼·瓦希德閣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總理西沙瓦·喬本潘閣下、緬甸聯邦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主席、政府總理丹瑞大將閣下、新加坡政府總理吳作棟閣下、泰王國政府總理川立派閣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總理潘文凱閣下出席了這次會議。
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重要內容
3、東盟國家領導人注意到中國有關人民幣不貶值的決定,并對此表示贊賞,認為這是中國為加快本地區經濟恢復而采取的重要舉措。此外,東盟國家領導人還認為,現行的東盟與中國、日本和韓國財長及央行行長會議機制有助于在財政和貨幣領域擴大地區合作。
4、中國和東盟國家領導人強調加強科技合作的重要性,認為有必要進一步加強中國—東盟聯合合作委員會在促進有關合作方面的作用。中方重申,將全力支持《河內行動計劃》的實施。
5、中國和東盟領導人敦促各方采取具體措施促進貿易并提供便利、鼓勵投資、推動對銷貿易、發展中小企業、加強研發,并充分利用東盟自由貿易區(AFTA)、東盟投資區(AIA)和東盟工業合作計劃(AICO)所提供的機遇。
6、中國和東盟國家領導人憶及1997年12月在吉隆坡發表的面向21世紀的中國—東盟合作聯合聲明,再次強調在本地區促進和平、穩定與繁榮,培養友誼和睦鄰互信精神的必要性。中方確認在《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SEANWFZ)開放簽字后簽署這一議定書的意向,并表示,將遵守《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AC)的原則。
7、中國和東盟國家領導人再次重申,通過友好協商及和平方式解決彼此之間存在的分歧,同意繼續就達成南海行為準則進行探討,爭取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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