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南京召開的軟件創新發展與國際化峰會上,就中國軟件產業是否應走“印度外包模式”,與會代表發出不同聲音。以東軟集團董事長劉積仁為代表的多位發言人認為外包和創新并不沖突,學習“印度外包模式”是提升中國軟件企業競爭力和成熟度的最好方式;而以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為代表的多位發言人認為“印度外包模式”既不符合中國國情,也不利于自主創新,中國應大力發展基礎軟件。
據悉,2005年中國軟件外包服務規模已達到9.2億美元,同比增長45.3%。預計到2010年中國軟件外包服務市場規模將達到70.28億美元,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50.2%。
近年來,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不斷加強對海外市場的開發和轉移的規模,印度利用這個契機大力發展軟件外包業務,短短幾年迅速崛起,成為世界軟件產業中不可小覷的一股力量。2005年,印度擁有100萬名軟件人員,創造了234億美元的出口總額(其中外包業務195億美元),目前已經承接了美國的絕大部分發包業務,可稱得上是“軟件和服務外包大國”。
正方:
印度模式有作為
東軟集團董事長劉積仁在發言中認為,中國軟件產業只有在規模發展的過程中才能走向成熟,而外包則是提升中國軟件企業國際競爭力和成熟度的最好方式。英特爾亞太研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文洛博士也指出,軟件外包或者稱“加工中心”是中國邁向“技術中心”和“創新中心”的基礎,也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個過程。
反方:
應走出中國特色
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認為,軟件和服務的外包在軟件產業鏈中處于低端,外包只賺取了產業鏈中低廉的加工費用———去年印度創造的234億美元的出口總額,僅為美國微軟公司400多億美元的年銷售總額的1/2。微軟、IBM等美國公司的高效益來自于他們擁有自主版權的操作系統、數據庫管理系統、Office等平臺性基礎軟件,他們才處于軟件產業鏈的高端。印度軟件業沒有自己的體系和產品且缺乏國內市場,因此在國際軟件市場已被美國企業占據的情況下,只能走軟件外包的道路,這是由印度的國情決定的。
倪光南認為,中國的國情與印度不同,中國擁有自己的國內市場,如制造業對嵌入式軟件有很大需求,2005年軟件出口(主要是外包)占軟件產業總量的7.6%,而且這個比重是在逐年下降,盡管軟件出口每年也都保持了高速增長。據悉,世界各國的軟件發展模式被歸結為:美國———全面領先模式,日、韓———整機帶動模式,以色列———產品主導模式,愛爾蘭———軟件集散模式,印度———外包服務模式。因此倪光南建議中國軟件發展不一定非要采取印度外包模式,要根據我國國情,大力發展基礎軟件、促進國產基礎軟件和應用軟件的集成應用以及加大自主版權軟件在國際市場上的推廣,而不僅僅是依賴跨國公司開出的軟件和服務的外包訂單。
倪光南還尖銳地指出,一些地方不考慮具體條件就將外包作為軟件主攻目標,與跨國公司的影響也不無關系。早在2002年,微軟公司支持麥肯錫寫的《中國軟件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報告》就主張中國做外包,但不要做操作系統。這些年來,跨國公司愿意投入巨額訂單來推動中國外包,而不支持中國發展操作系統等基礎軟件,是因為他們寧可中國在外包市場與印度競爭,也不愿擁有巨大潛力的中國成為他們的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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