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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發生的小悅悅事件,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官員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是社會公德的底線,該事件有道德層面的問題,也有法律層面的問題。
本月13日,廣東佛山兩歲女孩小悅悅相繼被兩車碾軋,隨后的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在昨天的發布會上,有記者就“小悅悅事件”提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說,“小悅悅事件”引起了全國上上下下深刻的思考。“有道德層面的問題,可能也有法律層面的問題”。信春鷹表示,從法律層面來說,所有的法律都有基本的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弘揚正氣、匡扶正義。盡管在這件事上沒有具體立法,但是這樣的法律資源是有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回應說,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是社會公德的底線,公民、組織和單位,都應當履行這樣的義務和責任。
李飛還分析,從事故本身來說,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已有相應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該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人應當立即援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給交通民警和公安機關。法律中還對乘車人、過往車輛的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的義務作出規定。(記者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