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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報訊 澳門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3月1日細則性討論公務員加薪法案。公務員加薪后,行政長官月薪將為16萬元(澳門幣,下同)。
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去年在立法會上作2011年施政報告時表示,公務員已有相當一段時間沒有加薪,考慮到特區政府年年有盈余,加上通脹率上升,在一連串因素下,因此建議在今年調整現職及非現職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
據悉,公務員加薪后,行政長官月薪將為16萬元,另加相等于薪酬的35%交際費;主要官員也將相應調整薪酬,司長薪酬為行政長官薪酬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