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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長趙正永主持召開今年第1次省政府常務會。會上通報,去年7月17日,造成28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406萬元的韓城市新鑫礦業有限公司小南溝煤礦重大火災事故,被認定為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會議宣布:8人被追究刑事責任,15人受黨政紀處分。
據調查,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電纜因質量問題著火引燃木支護等可燃物。間接原因是小南溝煤礦未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施工,3號煤層采面只有一個安全出口符合規定,另一個無爬梯等設施,不具備安全出口條件。礦井電氣設備配置及管理不符合規定,礦井應對處置不當。韓城市、渭南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不到位。
省政府常務會還原則通過了《關于政府規章清理結果的意見》等兩個意見,要求對已決定廢止的政府規章和文件予以公布。從今年2月1日起,省政府及各部門所有制發的文件,都要標注時效期限。會議還決定在陜西開展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為今后的水利建設提供信息支撐和基礎保障。
處理決定
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新鑫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郭云彥,小南溝煤礦礦長郭云剛,副礦長孟憲寶、邢偉,總工程師章榮衛,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涉嫌玩忽職守的韓城市煤炭局駐小南溝煤礦監管員薛建強、董紅兵,韓城市煤炭局安全監察大隊一科科長郭文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韓城市煤炭局安全監察大隊一科副科長劉勇和韓城市煤炭局機電科科長、供電站站長晉存信行政降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韓城市煤炭局安監大隊副大隊長康建峰行政撤職,建議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韓城市煤炭局安監大隊長張生維行政撤職,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韓城市煤炭局生產技術科科長王禹安行政撤職處分;
韓城市煤炭局副局長張順科行政記過處分;
韓城市煤炭局總工程師、中共韓城市煤炭局總支委員宋少民行政撤職,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韓城市煤炭局原局長史興海行政記大過,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韓城市副市長苗振興和渭南市煤炭局安全管理科副科長郭秦周行政警告處分,并免去行政職務;
韓城市市長張建中和渭南市煤炭局局長張發印行政警告處分;
責令渭南市煤炭局副局長李明辭去行政職務;
對韓城市煤炭局局長雷萬虎、渭南市副市長劉新興進行誡勉談話;
責成韓城市委、市政府向渭南市委、市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責成渭南市政府向省政府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責成渭南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向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寫出深刻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