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傷病殘軍人是一個特殊群體,他們大多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促進社會穩定做出過特殊貢獻。妥善安置傷病殘退役軍人,關系社會穩定和國防軍隊建設全局。就如何解決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難問題,本欄主持人邀請西安政治學院軍事人才研究所所長王書道教授、
研究員白虎虎博士和軍事法學研究所薛洪副教授發表看法。
兵家名言
兵卒有制,雖庸將未敗;若兵卒自亂,雖賢將危之。
緬懷烈士、優待殘廢軍人,這是對戰時那種高尚品德的發揚光大。
一個民族,只有它的民族性格和戰爭鍛煉在不斷地相互促進,才能指望在世界政治舞臺上占有鞏固的地位。
主持人:請談談傷病殘退役軍人安置現狀。
王書道: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推進,我國經濟社會轉型和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開始展現,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也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為此,2009年“兩會”期間,部分軍隊和地方的人大代表提議制定軍人優待撫恤的相關法律。
白虎虎:一直以來,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即原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醫療是國家保障的重點,目前這個群體大約近30萬人。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傷病殘退役軍人長期滯留部隊,影響部隊的戰備訓練和安全管理工作,牽扯了各級領導和機關大量精力;另一方面,大批傷病殘退役軍人移交地方安置,給地方造成很大經濟負擔,成為困擾地方、特別是經濟社會發展相對落后地方的“難題”。
主持人:傷病殘軍人是一個為人民做出過特殊貢獻的群體,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了,國庫充實且數年無戰事;依常理,傷病殘退役軍人都會得到妥善安置,何以成為“難題”呢?
白虎虎: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因為歷史上形成的軍地二元結構尚未實現融合,一些部門還沒有真正站在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統籌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再者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滯后于經濟社會轉型,尚未建成國家統籌的基本保障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單位化”、“區域化”占主體,地方如果安置傷病殘退役軍人越多,財政壓力就會越大;其三是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要求,法制化水平不高,缺乏持續性、規范性和制度化保障;還有就是面向弱勢群體的比較利益機制和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傷病殘退役軍人的生存愿景和社會心理預期不確定,后顧之憂較多。
王書道: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現在行政主導的安置資源在減縮,而法律規制、民間參與的安置資源尚未得到有效開發;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提高,而以人為本理念、民生投入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還沒有在根本上得到落實,傷病殘退役軍人的實際困難、生命生活質量及合法權益等問題的解決還沒有健全的法制保障;地方政府和民眾發展經濟、追求和諧的意識增強,而對國防建設、軍隊作用和軍人犧牲奉獻價值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安置傷病殘退役軍人的國家行為、政治任務還缺少具體有效的軍地協作機制、地方法定責任等制度保障;等等。
主持人:瑞士軍事家約米尼曾經說過:“假使在一個國家里,那些為國流血犧牲的勇士,其社會地位反倒不如一個大腹便便的商賈的話,那么,這個國家的滅亡就一點也不冤枉了。”安置好傷病殘退役軍人,實在是關乎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
白虎虎:安置好傷病殘退役軍人,體現一個國家的軍事文明、社會保障和人文關懷水平。軍隊不辱使命,軍人犧牲奉獻,大批傷病殘軍人承受著身心的痛苦、生活的磨難。安置好、照顧好傷病殘退役軍人,把他們的生命、生活和發展保持一個相對較高的質量,不僅是對他們所做犧牲和貢獻價值的尊重和補償,有利于增強他們的光榮感和責任感,而且有助于激勵現役軍人積極獻身國防事業,提高部隊凝聚力和戰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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