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馬路殺手”
一位風華正茂的大學畢業(yè)生,遺憾地離我們遠去。但下一個又會是誰?“馬路殺手”何時不再奪命?
追問之一:不償命的“殺手”,只能聽之任之?
誰都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
但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人在肆意超速行駛,甚至在街頭狂飆呢?
“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夠沉重的違法代價,使那些人不敢為所欲為。”不少專家和讀者指出,從管理的角度來說,現(xiàn)在對交通事故責任人的處罰實在是太輕了,一般就是扣分、賠錢,而且大多還不需要自己出錢,由保險公司理賠。即使是撞死人,按《刑法》規(guī)定,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肖燕副教授說:“我覺得,有些嚴重超速違法行為,不應等同于普通交通肇事,這種心態(tài)的性質(zhì)是‘漠視不特定的公眾人員的安全’,應考慮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去年8月,北京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就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對3名酒后飆車的男青年進行判決。
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是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罪。重罪對交通違法者的震懾力,無疑將大大加強。
追問之二:違法狂飆,能不能及時吊銷“殺手證”?
杭州“5·7”飆車致死案的肇事者,此前有過3次超速行為,其中去年12月那次飆到了210公里/小時,而限速為120公里/小時,遠超過50%。
我省對嚴重超速違法行為的處罰一向從嚴,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一律吊銷駕照。
有10多年駕齡的司機劉子昆認為:“這個肇事者的駕駛證之所以還沒有被吊銷,可能涉及到一個程序問題。現(xiàn)在抓超速,基本上是非現(xiàn)場執(zhí)法,然后將處罰通知書郵寄給違法者。違法者若不主動去接受處罰,則會在年審時算‘總賬’。”
劉子昆說,非現(xiàn)場執(zhí)法發(fā)現(xiàn)要吊銷駕照的,應“特事特辦”,一發(fā)現(xiàn)就從嚴處罰。這樣才能及時減少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的威脅,對違法者本人也是一種更負責任的做法。
追問之三:斑馬線成了“死亡線”,安全感從何而來?
“行人頻頻在斑馬線上被撞死,幾成‘死亡線’,這完全是對社會秩序和現(xiàn)代法治的一種莫大諷刺。”
一位網(wǎng)友說,譚卓的遭遇不是一個人的悲劇,從他的悲慘遭遇中,我們每個人都難免會產(chǎn)生強烈的戰(zhàn)栗:行走在理應代表著安全的斑馬線上,卻根本沒有什么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斑馬線不安全,亂穿馬路的人只會越來越多,這不正等于是在“號召”大家一起來交通違法?
“一個城市的斑馬線那么多,不可能全部進行監(jiān)控或測速,如果靠司機的自覺,很難做到。那就只能靠重罰,來促進交通違法者切實增強自律意識。”網(wǎng)友“正義良心”認為,管理部門應該切實采取有效的措施。像設(shè)一條類似“終生不得再駕駛機動車”的“紅線”,如開車致人重傷、死亡的,或發(fā)生兩次以上負主要責任的較大交通事故的,終生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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