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會議通報“光谷1號”垮塌事故的處理意見:16人受處理,其中2人追究刑事責任。業內介紹,這是近年我市安全事故處理最重的一次。
今年5月1日,東湖開發區“光谷1號”一期工程二號樓第12層卸料平臺發生較大安全事故,死亡5人,直接經濟損失約195萬元。
經調查,事故原因是施工人員盲目堆放鋼管,致使鋼管總重量超過卸料平臺荷載的2.37倍,導致卸料平臺傾斜,造成轉運人員和下方作業人員死亡。
市安委會決定,兩名相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他們是施工單位華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該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李能來、監理單位武昌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該項目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劉志偉。
另有14人分別受到開除處分等處理。施工單位華太建設集團公司被罰款30萬元。
市安監局負責人昨日說,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在全市安全事故總量中所占比例很大。今年1月—10月,全市因安全事故死亡66人,建筑施工中死亡18人。(記者楊捷 通訊員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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