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警種迅速出擊,協同作戰。
2008年9月22日,東北丹東發生一起持槍暴力案件,丹東警方迅速出警,果斷處置,成功控制,犯罪嫌疑人當場畏罪自殺。
9月22日7時許,振興區四經街某專賣店店主于某打開店門準備營業時,犯罪嫌疑人張某進入店中,掏出隨身攜帶的手槍向店主于某索要3萬元錢,二人隨即發生撕打。撕打中,張某向于某開了一槍,子彈打傷于某臉部,于某伺機逃出店門并將卷簾防盜門拉下鎖上,將張某困在店內。于某遂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丹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警后立即向丹東市長助理、丹東市公安局長王維東報告,王局長果斷下令,緊急調派特警、消防、振興分局、巡警、交警等部門警力迅速到現場處置。近8時許,張某將店內物品點燃,火勢迅速蔓延,消防支隊站前中隊和特勤中隊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為迅速有效處置這起案件,王維東局長提出三點處置意見:一是加大對張某的心理攻勢,首先要用喊話的方式對其進行法律宣傳,引導其主動投案自首;二是只要張某不使用槍支頑抗,就不要傷害他的生命,防止事態進一步升級擴大;三要嚴密現場處置措施,合理部署警力,加強自身防護,確保自身安全。
9時40分,王維東局長親自拿著喊話筒走到店內二樓樓梯距張某不到5米遠的地方,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勸其放下武器,爭取寬大處理,但始終未能得到張某回應。10時許,王維東局長命特警支隊政委張鑫帶領突擊隊員進入店內實施抓捕,經過五分鐘的教育和對峙,張某懾于公安機關的強大威力開槍自殺?,F場繳獲自制仿真無膛線手槍1支。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記者王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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