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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公報數據為初步統計數。
2.上海市生產總值、各產業增加值和總產值絕對數按當年價格計算,增長速度按可比價格計算。2017年上海市生產總值數據執行國家統計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3.公有制經濟增加值按國有經濟、集體經濟以及國有或集體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口徑計算。
4.戰略性新興產業包含戰略性新興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兩個部分,是本市根據國家制定的戰略性新興產品目錄進行的行業劃分。其中,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業增加值和總產值均為規模以上口徑。
5.域外市屬農場是指上海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的外地農場,其產量和產值不包括在上海市總量中。
6.城市商業綜合體是指以區域為中心、以購物中心為主導,融合了商業零售、餐飲、休閑養生、娛樂、文化、教育等多項城市主要功能活動,面向各類消費人群,提供綜合性服務的大型建筑綜合體。城市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由企業有計劃地管理運營,有統一的名稱,如XX中心、XX廣場、XX城等;(2)涵蓋超市、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等商品零售業態,以及餐飲、文化、娛樂、健身、游藝、培訓等兩項及以上主要服務業態;(3)營業面積一般不少于1萬平方米、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的商戶一般不少于50個。
7.電信業務總量按2015年不變價格計算。
8.旅游產業和信息產業的增加值是依據若干行業的有關資料進行跨行業核算的,不能將其與上海市生產總值中其他行業的增加值進行簡單加總,否則會造成重復計算。
9.銀行間市場成交額包括銀行間本幣市場和外匯市場成交額。自2017年起,各市場成交額按單邊計算 (2016年公報中上海黃金交易所成交額按雙邊計算,為17.44萬億元)。
10.學年是指教育年度,即從一年的9月1日(學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學年末)。
11.2012年四季度,國家統計局實施了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改革,統一了城鄉居民收入名稱、分類和統計標準,在上海選取6000宅(戶)城鄉居民家庭,直接開展調查。2015年起,發布城鄉可比的新口徑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城鄉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AQI)是國家發布的新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AQI監測體系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項污染物指標。
數據來源:
本公報中新設企業數據來自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財政數據來自上海市財政局;農業企業和農產品認證、設施糧田、市級蔬菜標準園、標準化畜禽養殖場、標準化水產養殖場、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和糧食家庭農場數據來自上海市農業委員會;郵政數據來自上海市郵政公司和上海市郵政管理局;星級賓館、旅行社、A級旅游景點、紅色旅游基地、接待國內外游客和旅游收入數據來自上海市旅游局;金融單位數據來自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存貸款數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證券數據來自上海證券交易所;期貨數據來自上海期貨交易所;金融期貨數據來自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銀行間市場數據來自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黃金數據來自上海黃金交易所;保險數據來自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貨物進出口數據來自上海海關;電子商務、城市商業綜合體、外商直接投資、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國際經濟合作、對外承包工程、派遣勞務和展覽會數據來自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數據來自浦東新區統計局;航運、軌道交通、民用汽車數據來自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黃浦江兩岸45公里岸線、排水系統、區區道路對接、商品房開發、銷售、存量房交易、規范房地產市場、居民居住、舊區改造、物業管理、燃氣數據來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自來水數據來自上海市水務局;城市信息化數據來自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教育數據來自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技數據來自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文化活動、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藝術表演團體、廣播電視電影數據來自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檔案館數據來自上海市檔案局;出版數據來自上海市新聞出版局;醫療衛生數據來自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體育數據來自上海市體育局;就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工資數據來自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養性社會服務機構、養老機構、低保數據來自上海市民政局;環保投入、空氣質量、城市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數據來自上海市環境保護局;城市綠化建設、市容管理數據來自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數據來自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他數據來自上海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