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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面加強社會治理。堅持專項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推動政府治理、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推進基層民主協商和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引導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聯動。依托區縣、鎮街、村社三級公共服務中心,完善一體化工作平臺和大綜治格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廣人民調解駐公安派出所機制,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加強現代科技手段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建好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在行政審批、監管服務等領域率先記錄使用信用信息。
深化平安重慶建設。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推進治安防控網格化信息化建設,促進跨部門信息資源共享。堅持公共安全風險制度化排查評估,提升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嚴防“三類惡性案事件”發生。深化警務機制改革。加強治安亂點整治,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嚴防電信網絡詐騙等網絡新型犯罪。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深化食品藥品重點對象、重點場所、重點產品專項整治,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確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加強防災救災減災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系,提高突發事件防范控制、應急響應、有效處置能力。強化國防動員和后備力量建設,做好新形勢下擁軍優屬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
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以負面清單倒逼各種責任主體筑牢安全防線。抓好煤礦、交通、建筑、消防、危化品、特種設備等領域常態化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究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控重特大事故。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一批安全生產重點工程,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強化安全技能培訓,普及安全知識,提升全民安全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