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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長時間的離鄉使得大量流動兒童失去了他們傳統的支持體系如社區支持,繼而在新的環境中面臨各種困難和歧視。很多兒童并未在新的居住地登記,對于當地政府而言他們的公共服務需求是“隱形的”。另外,農村流動人口子女即使在城市出生,也并不意味著他們可以獲得城鎮戶口,因此其流動狀態可能代際相傳。
盡管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和規章禁止歧視流動兒童,要求地方部門為他們提供公共衛生和教育服務,這些政策有時在執行時并未得到充分貫徹。例如,很多流動兒童仍然無法進入公辦學校上學。相反,他們不得不就讀于教學質量較差的民辦學校。由于民辦學校收費較高,加之部分大齡流動兒童過早進入勞動力市場,流動兒童的輟學率高于當地城鎮兒童。由于城鄉之間的醫保制度相互分離、福利無法轉換,流動人口及其家庭未被充分納入居住地醫療保障體系,從而使其不得不支付高昂的醫療費用并且無法平等享受衛生保健服務。
留守兒童
父母一方或雙方在外打工的留守兒童也面臨諸多挑戰。2010年農村留守兒童為6,103萬人,占全部留守兒童的87.5%,占全部農村兒童的40%。
調查表明,大部分留守兒童與父母保持著不定期、有限的聯系,他們感覺孤單和孤立無援。部分留守兒童一年中只能在春節期間見父母一面。他們的照料人,通常是祖父母,往往無法給予他們足夠的關愛(包括情感上的支持、足夠的衛生與營養條件、應有的兒童意外傷害預防指導),也無力督促他們完成作業。這對他們的身體、教育與心理的健康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中國政府將解決城鎮、農村和流動人口之間不平等問題擺在了優先位置上,以確保弱勢群體能夠從經濟增長和發展中受益。近年來,為使流動人口平等享有公民權利、勞動權利以及獲得基礎服務和社會保障的權利,中國已開始了相關的政策改革和立法。不過,該挑戰的巨大規模和復雜性意味著其進展仍處于漸進階段。
據了解,《中國兒童發展指標圖集》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統計局共同編輯完成,并于2010年首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