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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于人權教育
兩年來,通過多種形式的人權教育和傳播普及人權知識,公民的人權意識和維權能力明顯提高,完成了《行動計劃》確定的任務。
在九年義務教育中,增加了法律和人權方面的教學內容。在小學階段的《品德與生活》課程中,引導兒童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熟悉兒童權利。在初中階段的《思想品德》課程中,介紹了17項關于法律和人權方面的內容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高中階段的《思想政治》等課程中,介紹了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的有關內容。
高等院校深入開展人權理論研究與教育。國際人權法等三部人權法教材入選“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教材規劃”。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的人權研究機構近30個,數十所高校開設了人權法和人權教育課程,南開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招收和培養人權方向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在南開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和廣州大學設立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
有重點地開展針對公職人員的人權教育培訓。兩年來,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了四期人權知識培訓班,對各級黨政干部和司法系統干部等進行人權知識培訓。中央黨校和各級黨校普遍把人權納入教學內容,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人權知識教育。公安機關開展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培養民警的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和人權意識。兩年來,全國縣級公安局長、監獄長、司法局長分別接受集中培訓,強化人權法治意識。
面向大眾的人權教育廣泛開展。兩年來,中國人權研究會等人權研究機構編寫出版了《中國人權在行動》、《中國人權建設60年》等書籍。《人權》雜志、中國人權網等媒體積極促進人權知識的普及。
六、關于國際人權義務的履行及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兩年來,中國認真履行已參加的國際人權條約規定的義務,倡導并積極參與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了新的努力,落實了《行動計劃》的要求。
中國重視國際人權文書對促進和保護人權的重要作用,認真履行條約義務,及時向相關條約機構提交履約報告,與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并充分考慮條約機構提出的建議與意見,結合中國國情對合理可行的建議加以采納和落實。
兩年來,中國政府撰寫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履約報告、《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履約報告(包括履行《〈兒童權利公約〉關于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制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最新情況)、《〈兒童權利公約〉關于兒童卷入武裝沖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首次履約報告和《殘疾人權利公約》首次履約報告,廣泛征求相關部門、非政府組織、學術機構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并分別向聯合國提交了上述報告。
2009年,中國政府派團出席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審議中國履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第十至十三次合并報告的會議,與委員會進行了建設性對話。8月28日委員會通過并公布審議結論,積極肯定了中國政府在發展民族地區經濟、扶持人口較少民族、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等方面的舉措和成就。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委員會審議結論,于2010年8月就審議結論中的部分建議向委員會提交了反饋材料。
中國政府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積極開展反腐敗領域的國際合作。2009年以來,先后派代表團出席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及公約框架下履約審議、資產追回和預防腐敗工作組歷次會議和磋商。
中國正在進行一系列立法、司法改革,目前已完成對律師法和國家賠償法等法律的修訂,為盡早批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創造條件。
中國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中國繼續深入參與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機構的工作,派代表團出席人權理事會第四至十輪國別人權審查,推動理事會以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性方式處理人權問題。2009年2月,中國首次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國別人權審查。中國代表團在審議會議中全面介紹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面臨的挑戰和努力的目標,與各國進行了開放、坦誠的對話。許多國家肯定中國在人權領域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進步,并提出了有價值的建議。中國代表團以嚴肅和高度負責任的態度,認真研究了各國所提的建議,接受了所有符合中國國情、具有可行性的建議共42條。同年6月,人權理事會全會核可了工作組審議中國的報告。
中國與聯合國人權特別機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關系。2010年12月,中國政府接待了糧食權特別報告員訪華。中國繼續重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在國際人權領域的重要作用,每年均向高專辦捐款支持其工作。落實了與高專辦簽署的人權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國重視并繼續加強與聯合國糧農組織、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等專門機構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繼續積極參與亞太地區、次區域框架下的人權交流活動,出席人權理事會雇傭軍問題亞洲區域磋商,發揮了建設性作用。
中國繼續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有關國家和區域組織開展雙邊人權對話與交流。兩年來,中國與歐盟、美國、英國、荷蘭、德國、澳大利亞等分別舉行了人權對話或磋商,并與發展中國家廣泛開展了人權交流。
中國的非政府組織積極開展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兩年來,中國人權研究會兩次舉辦“北京人權論壇”,先后與4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官員、專家進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