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結
綜上所述,對2009年農民工總體規模、基本特征、流向分布、就業情況、外出收入和居住情況、權益及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調查分析結果小結如下:
(一)隨著國家一系列擴大內需政策措施及針對農民工的各種增加就業措施的實施,農民工就業機會增加,就業形勢好轉,農民工數量進一步增加,農民工總量達22978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比上年增加492萬人,增長3.5%。
(二)農民工的外出流動格局發生了變化,一是中西部地區受基礎設施建設等投資拉動政策措施的影響,對農民工就業的吸納能力增強,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增加,而在長三角和珠三角等東部沿海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減少,農民工開始從東部地區向中西部地區轉移。二是跨省外出的農民工比重下降,而在省內務工的外出農民工數量增加較多,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就近轉移加快。
(三)外出農民工的文化程度不斷提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比重增加,低年齡組高學歷比例要明顯高于高年齡組。但是沒有參加過任何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仍然占多數,低教育程度的農民工接受培訓的機會也較少。
(四)外出農民工收入水平提高,西部地區收入增速快于東部和中部地區。在大中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收入水平相對較高,不同行業收入水平差別較大,制造業、服務業、住宿餐飲業收入水平相對偏低。受雇人員的收入和自營人員的收入差異明顯。
(五)拖欠工資狀況有所改善,但農民工勞動時間偏長,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外出農民工占89.8%。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仍然較低,近六成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六)外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水平總體較低,中西部地區農民工參保比例明顯低于東部地區,不同行業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水平差異較大,建筑業農民工的社會保障狀況需要重點關注。
注:
①、年度農民工數量包括年內外出從業6個月以上的外出農民工和本地非農從業6個月以上的本地農民工兩部分。年度農民工與年末(季末)外出務工勞動力口徑不同,年末(季末)數據是指調查時點在外從業的農村勞動力人數,包括了外出不滿6個月的人。
②、東部地區: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
中部地區: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區: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③、本報告第二至第五部分中有關外出農民工的詳細的分類數據是根據對住戶中外出農民工的調查結果推算。
④、外出農民工的輸入地分布,除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外,另有0.3%的外出農民工在港澳臺地區及國外從業。(國家統計局農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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