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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廣泛開展2011年“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 扶貧募捐目標30億
羊城晚報訊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今年6月30日在全省開展2011年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的部署,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了《關于今年開展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的通知》,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
《通知》指出,2010年,廣東首次成功舉辦了扶貧濟困日活動,全省認捐金額達到30億元,有效地支持了全省3409個貧困村的扶貧開發工作。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開展扶貧濟困日活動,既要面向農村,也要面向城市。要廣泛發動社會、廣泛發動群眾參與扶貧濟困日活動,幫助城鄉貧困群眾從根本上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通知》指出,2011年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的主題是:人人奉獻愛心,共建幸福家園。目標是按照“發動更加充分、形式更加多樣、參與范圍更加廣泛”的要求,通過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扶貧濟困活動,全省募捐善款總額要力爭達到去年的水平,所籌善款仍主要用于扶貧開發“雙到”工作任務。省級募集的資金,統一為3409個貧困村中列入幫扶對象的60歲以上約23萬貧困老人購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助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的3000個自然村6萬戶、30萬人的搬遷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扶貧濟困活動。一是開展愛心捐贈活動。二是開展扶貧認捐、認建活動。三是開展訪貧慰問活動。四是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五是開展活動日系列活動。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募集的善款、善物要統一匯繳省慈善總會、省及各地慈善會、扶貧基金會、紅十字會,按規定使用。任何單位不得硬性下達捐款指示,不搞硬性攤派,不得采取扣發工資、津貼的做法,不得對沒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職工進行處罰,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扶貧濟困日活動辦公室、捐贈款物接收單位、分配使用捐贈款物的單位要定期向社會公布相關情況,審計機關依法對各地各部門募集款物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活動中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樹立扶貧濟困典型,擴大活動影響力,做好廣東扶貧濟困紅棉獎表彰推薦工作。 (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