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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易地扶貧搬遷工程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于日前下達。經過積極匯報爭取,國家此次計劃安排我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6個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總投資5806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4640萬元,地方配套1166萬元,比上年增加19%。計劃搬遷農村貧困人口2345戶、9551人,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的山區農村貧困人口。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我委在下達國家計劃時,特別強調各有關縣(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的各項要求,按以工代賑管理方式對項目建設進行全過程管理,并按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落實項目建設“四項制度”。一是從2011年起,安置房建設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設計、農民自建。二是項目竣工后,由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縣發展改革委及當地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驗收。三是中央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建房補助資金,經搬遷戶簽字后,方可作為報賬憑證,確保中央財政資金真正用于安置地基礎設施建設和兌付到搬遷戶手中。四是各縣(區)要根據當地貧困人口收入情況,對搬遷戶建房實行差異化補助政策,對特困戶要采取提高建房補助等有效措施予以支持,避免“搬富不搬窮”。五是各縣(區)發展改革委要在縣政府(縣易地扶貧搬遷領導小組)領導下,進一步做好組織協調工作,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和配合,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切實解決好搬遷群眾的后續長遠發展問題,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