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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關于災后重建選址
記者:我們注意到在“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中,一些地震災區災后恢復重建的安置點、公路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它們的前期選址是否經過了科學論證,是否做到了安全可靠?
許強:“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災區各臨時集中安置點、過渡集中安置點、永久集中安置點都是由當地政府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其他相關方面的評估,只有評估結論認為適宜或基本適宜的才作為集中安置點安置受災群眾,災后恢復重建的選址是經過科學論證的。
縱觀整個地震災區的恢復重建工程,無論是基礎設施、機關學校,還是城鄉住房建設,絕大部分重建場址都是安全的,本次受災的場址僅是個別的和極少數的,這也表明災后恢復重建選址是沒有問題的,是科學的。
至于“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確實造成個別城鄉鎮,如綿竹清平鄉、汶川映秀鎮,遭受部分毀壞,我們認為是有特殊原因的,主要原因如下:
“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影響是爆發“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的主要原因。汶川特大地震后災區的泥石流爆發特點與震前具有顯著的區別,其典型特點是群發性、突發性、規模巨大,所以其造成的損失就異常嚴重,并且很容易堵斷和淤埋河道,形成堰塞湖,產生次生洪澇災害。
災害性氣候是“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的直接誘發因素。今年天氣異常,災區降雨的主要特點為短時局地強降雨。如清平鄉10小時降雨量接近230毫米,是該區歷年平均日降雨量的好幾倍,這種災害性氣候是“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的直接誘發因素。
災害鏈效應是造成極大損失的重要原因。暴雨誘發泥石流災害,泥石流堵塞、壅高河道形成堰塞壩,由此引發掩埋災害和洪澇災害。正是由于這種災害鏈效應才造成了清平鄉、映秀鎮的巨大損失。
地震災區與強降雨的疊加,幾個特殊條件和災害類型的有機組合,導致了部分災區形成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應該說這是目前人類很難預知的特大自然災害。
關于地質災害治理修復
記者:人們一般認為植被發育比較好的地方地質條件應該比較穩定,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比較小,但此次發生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區域卻不乏植被發育比較好的地方,能否解釋一下原因?
何平:包括地震災區在內的四川盆地土地肥沃,雨水豐沛,在泥石流堆積體、滑坡堆積體、崩塌堆積體以及比較破碎的斜坡體上均能長出茂盛的植被,但植被下面的巖土體仍然是松散的。地質災害大發生與地質地貌、巖性及巖石結構、坡度、固體物源、降雨等因素密切相關,與植被是否發育沒有必然聯系。因此,在局地強降雨及其它地質應力的作用下,仍然容易產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四川日報記者胡彥殊 胡敏 華西都市報記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