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辦了證有啥好處?
讀書打預防針與常住人口一樣
“辦法”征求意見稿表述,辦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可享本勞動、衛生、教育、法律援助、申訴控告等多方面的相關服務和權益保障。
其中,錄用持證流動人口的單位,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其獲得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休息等合法權益。在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婦幼保健等方面,將得到與常住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問題,教育部門將納入當地義務教育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等。
5.違規要罰多少錢?
個人不辦居住證擬罰50至499元
“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對違規的流動人口、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中介機構等,都有較詳細的處罰規定。如未申領居住證,沒辦理居住證變更等手續的流動人口,逾期未改正擬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用工單位違規招用未申報暫住登記的流動人口的,擬最高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最高的罰款是針對中介機構的,如向未申辦暫住登記的流動人口提供職業介紹的,擬最高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專家看法
落實“管理就是服務”部分條款仍需商榷
本報訊 (記者 肖玉)目前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我市現行使用的法規是《重慶市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規定》。昨日公布的新“辦法”征求意見稿,與老規定相比,會給市民生活帶來多大影響?
對此,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院長王學輝教授認為,新辦法體現了政府的服務理念,但部分條款仍值得商榷。
告別“管理就是整人”
王學輝介紹,我國目前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趨勢是放松管理、人性化管理,使管理制度的設計更符合改革開放的政策。
王教授認為,與老“規定”相比,新“辦法”在起草的理念上有一個非常大的進步,就是強調了“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這與我國流動人口管理趨勢是相符合的。
許多條文,如“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實行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原則”,都體現了政府的服務理念。這不同于以往的“管理就是整人”的治理模式。
3天內登記 難以操作
“我認為,該辦法對普通市民的出行、探親沒有什么大的影響。”王學輝表示,不過“辦法”中有些條款仍值得再商榷。
如“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暫住地3日內,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主動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動人口登記站(點)申報暫住登記”,王學輝說,這樣規定的可操作性較差,“3天時間比較短,最好進一步放寬,以利便民。”
不能侵犯公民勞動權
王學輝說,“辦法”規定“企業不得招收未申報登記的流動人口”,這樣規定可能太嚴苛,不太符合實際,也不好操作,且這樣的規定容易侵犯公民的勞動權。
“辦法應該更人性化。”王學輝說,建議把此條修改為:“企業因工作需要招收了未申報登記的流動人口的,事后必須去補辦有關居住證”。重慶晨報(記者 蔣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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