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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學歷、性別、特長……這些指標眼下成了永嘉縣農民入黨的“門檻”。根據該縣有關規定,農村黨員發展實施量化積分制,年齡偏大、學歷偏低的入黨申請人,由于無法達到規定分值,很難被發展。該規定實施半年多來,引發不小爭議。
48歲的王進芳最近頗感無奈,年輕時沒上過幾年學的他,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沒能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
王進芳是永嘉縣渠口鄉石柱村村民,該村黨支部書記王定進說,王進芳這次沒能發展為入黨積極分子是被縣里的規定“卡”住的。因為根據規定,對照標準打分后,王進芳得分不到30分,與基本分值45分差距太大,就算他再想幫忙也使不上勁。
標準有哪些
去年8月,永嘉縣下發一系列關于農村黨員發展的文件。由永嘉縣委組織部起草下發的文件規定,從2009年9月起,全縣納入發展對象的人,都要按照基本條件、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黨員群眾認可度、教育培養情況和服務奉獻等六大項10多個小項進行量化,總分65分。凡要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或擬列入發展對象者,至少要達到45分,如果達不到,將被直接淘汰“出局”。
令人關注的是,在“基本條件”一項中,分列4個小項,分別是:年齡,30歲以下的,計10分;30歲至45歲的計8分;45歲以上至60歲得5分;60歲以上的申請者,得分僅為1分。學歷,大專以上得10分,高中及中專以上得8分,初中以下得5分,小學及以下學歷得2分。性別,申請人為女性可得5分,男性得2分;有一技之長能帶頭致富或帶群眾致富的,可得5分。
談起這些新規定,橋頭鎮谷聯村59歲的預備黨員葉振芳覺得自己特別幸運。因為他是在新規實施前半個月被村黨支部發展為預備黨員的。“對照現在的打分,我想入黨肯定很難。”當了多年村干部的葉振芳說。
為何要量化
谷聯村黨支部書記葉加來記得,前任村支書在離任之際,一次性向鎮黨委報了9名發展對象,而之前整整5年,這個村竟然沒有發展一名黨員。為什么?老支書怕得罪人,發展黨員也需要擺平關系,所以出現一次報9人的情形。
這9人發展事宜最后被鎮黨委“打”了回來。
“沒有統一的標準,是當時農村黨員發展過程中出現混亂的一個直接原因。”68歲的老黨員陳云杰說,當時有些村民入黨是看與村支書的關系好不好,人品或能力倒是其次,導致黨員素質良莠不齊。
永嘉縣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說,2008年,經過對永嘉100多個農村黨支部調研后發現,農村黨員發展中存在4個突出問題:一是“近親繁殖”,如上塘鎮溪頭村村黨支部的9名黨員中,5人是親屬關系,成了“家族支部”。二是發展數量上兩極分化嚴重,5年至9年間,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有54個,占到三分之一,特別是羅垟村,18年未發展一名黨員。與此相反的是,一些村卻“批量發展”。其三是發展質量參差不齊,由于沒有統一的發展標準,有的支部甚至把一些違反政策的人也吸收入黨。一項統計數據顯示,當年,該縣831名農村黨員中,小學文化程度及以下和年齡超過50歲以上的占近半。其四是發展程序不規范,不少村支書迫于情面,違規發展黨員。
有了標準,發展農村黨員的不規范行為有了約束。王定進認為,因為有了縣里發展黨員的硬規定,對那些不符合入黨要求的對象,村黨支部可以堅決回絕。農村講究情面,如果換成以前,對于其堂弟王進芳這樣的入黨申請人,他可抹不下情面拒絕。
規定實施半年來,永嘉縣農村黨員中,35歲以下的黨員人數較上年同比提高了10個百分點,女性黨員數較上年同期提高了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黨員數同比提高近兩成。
無科學依據
以量化積分方式發展黨員,是否有依據?尤其在年齡、學歷和性別上設置“門檻”,引來不少爭議。
“我們就是要實現農村黨員的年輕化、知識化。”永嘉縣委組織部一位干部坦言,新規定基本上斷了農村60歲以上人員的入黨想法,對于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除非特別優秀,否則入黨也基本無望。
大學生“村官”盧百滿認為,針對如今農村黨員發展實際,組織部門通過規范制度,提高“門檻”,有助于把農村優秀分子納入組織視野,為發展和壯大農村基層組織提供源動力。
采訪中,有黨員認為,按照黨章第一章的第一條規定,年滿18歲的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各階層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永嘉在農村黨組織中推行積分量化入黨,出發點雖然是好的,但有違背黨章之嫌。
一位有50多年黨齡的黨員認為,永嘉的規定有點矯枉過正,只要入黨申請人符合入黨要求,對黨充滿感情、牢記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并將其作為畢生追求,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把他們拒之門外。
也有人指出,永嘉的積分量化入黨的規定,是把黨章里有關對干部的要求,移植到黨員發展程序。黨章中要求黨的干部努力實現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和黨重視培養、選拔女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等,這些要求如果生搬硬套到普通黨員發展程序上,不妥也不嚴肅。
專家觀點
省委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教授胡承槐:把黨的發展對象的主體定位在知識型的年輕城鄉發展對象身上,原本無可厚非,但如果把年齡、學歷、性別設為門檻,把年長者、學歷相對偏低的人,拒絕在黨組織的大門之外,不僅不符合黨章的規定,更是一種錯誤的做法。農村黨員發展對象應是各具所長,應根據入黨對象條件和結合農村實際進行選擇。永嘉縣用統一的分數標準來量化考核,不能科學甄別每名發展對象的入黨條件,這一規定需要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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