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
核武發射高層集體履權
印度的核指揮系統包括兩個機構———政治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主席由總理擔任,它是印度唯一有權動用核武器的機構;執行委員會由印度總理的首席顧問擔任,主要負責執行政治委員會的決議。盡管印度從未正式宣布其核按鈕掌握在誰手里,但外界普遍猜測印度總理辛格手中應當掌握著該國的核按鈕。
巴基斯坦的核指揮機制包括國家指揮機構、戰略計劃處和戰略部隊,同樣采取“分而治之,集體履權”的原則。
□武器存儲
核彈頭運載工具分開放
非戰時處拆卸狀態
在核安全范疇內,如何存儲核武器成為有核國家日常核安全工作的中心議題。在這方面,有核國家的做法大同小異,多采取核彈頭與運載工具分開存放的原則。
巴基斯坦核武庫也采取了核彈頭與運載工具分離的存放管理模式。為了保證核安全,巴基斯坦規定所有的核武器在非戰時處于拆卸狀態,只有在緊急狀態下才進行組裝。據悉,只有政府首腦或軍方高官才有權掌握核設施的部署情況,恐怖分子很難獲取核設施的具體位置。據新華社、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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