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離國務院法制辦《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的征求意見稿發布,已經過去了三天,記者登陸了國務院法制辦的網站,發現短短三天,參與發表意見的人數超過了3600人。
程延園教授指出,目前國內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不可能對所有企業實行一刀切的帶薪年休假制度,特別是國內勞動力市場仍是買方市場的情況下,執行起來難度會很大。
國務院法制辦11月5日剛剛公布了《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的征求意見稿》,帶薪年休假成了這兩天一個熱門話題。
意見稿是這么說的:職工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是: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以前,帶薪休假在很多人看來,更像是一種福利,但這份征求意見稿表明,帶薪休假將成為一項具有法律保護的權利,從福利到權利, 這一變化在全社會引起了廣泛關注。
我們今天就先來看看國家法制辦收到的最新回饋:
帶薪休假是否取代黃金周?
今天距離國務院法制辦《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草案)》的征求意見稿發布,已經過去了三天,那么最新的回饋如何呢?記者登陸了國務院法制辦的網站,發現短短三天,參與發表意見的人數超過了3600人,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同期在網上征求意見的法規草案還有一些,但是對這些草案參與發表意見的人數并不多,最多的195人,最少的只有18人。可見,相比之下帶薪休假草案本身的關注度遠比其他法規草案高出很多。
法制辦工作人員:“我們好幾個方式,一個是網站,一個是通過郵寄,還可以把信息發到各個法制辦,你通過北京法制辦也可以,市民也可以交到各省的法制辦,也可以直接給我們郵寄。”
那么,目前社會各界對草案的規定都發表了哪些具體意見,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所有渠道的信息剛剛開始征集,這些網上發表的意見和收到的信件都將及時轉達到相關部門。
法制辦工作人員:“來了以后,就直接到業務司去了。”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已經是國務院法制辦今年是第十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法規草案,只要是有核心價值的意見都會被采納。
法制辦工作人員:“收集完了就是具體再修改(草案),根據那修改,然后向法制辦領導報告,然后再上報國務院常務會議。”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帶薪休假征求意見稿》同國家發改委關于調整黃金周休假制度征求意見稿幾乎是前后腳連續發布的,兩者之間究竟有多大關系,帶薪休假是否會取代黃金周呢?對于這個問題,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并沒有明確答復,但可以肯定的是,兩者之間是有關聯的。
法制辦工作人員:“我們這個帶薪年休假是黃金周的一個配套規定。”
國務院法制辦的征求意見的結果還沒有正式發布,但是民間一些機構已經對休假的問題進行了多次調查。記者走訪了專業咨詢機構零點公司,他們對10個城市的3502位城市居民做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最希望一種什么樣的長假方式的提問中,44%的人選擇了自由靈活的帶薪假,具體要求是,單位每年給職工10——15天帶薪休假,但具體什么時候用,由職工自己與單位商量決定,其中30歲以下的年輕人支持比例更是超過半數,為50.3%。
而今年6月份對上班族所做的另一項調查顯示:即使是國家法定假期,按規定平均應該休息19.14天,而實際休掉的平均為18.13天。2006年能夠全部休完“五一”、“十一”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的上班族僅為69.7%,16.3%的上班族可以休完半數及半數以上的假期,另外有8.4%的上班族甚至一天都沒有休。
零點指標業務經理張慧:“我們這種帶薪的這種假期可能確實是比起西方國家相對來說確實是要少一些,而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真正的都休完他所有的帶薪的假期。”
圍繞帶薪休假,我們這幾天聽到了各種聲音,其實這里面爭論最大的還不在帶薪休假本身,而是如何才能保障這項權利落到實處。不少人擔心,有的單位加班如同家常便飯,連最起碼的雙休日都保證不了,實行帶薪休假豈不是難上加難。不過,也有一些地方早就自行制定并實施了帶薪休假的制度,那人家是怎么做到的呢?
在我愛我家的公司里面,記者見到了公司企劃部的石小姐,她告訴記者,她所得到的帶薪休假的福利。
記者:“你每年都會履行這個權力嗎?”
石小姐:“我每年肯定都會享受這個權力(帶薪休假)。”
石小姐在公司里面已經工作了7年了,按照公司的休假制度,她能夠得到12天的年假,而她每年的安排也是各有不同。
石小姐:“有的時候會去旅游,有的時候會在家里面好好休息一下,比如說去年,去年我就是回老家,好好的渡了一個假。”
石小姐的同事劉先生參加工作才一年多的時間,他安排的假期與石小姐截然不同。
劉先生:“有一些緊急的事,不想用病假就會用年假來沖抵。”
正是因為看到了可以享受到帶薪休假的福利,也成為劉先生選擇我愛我家的一個主要原因。
劉先生:“類似的公司假期會比較少一點,我覺得我愛我家雖然是一間私人企業,但是假期這一部分相當的優越,所以就選擇了這個公司。”
我愛我家的總裁助理楊溢告訴記者,公司所有員工都有一本員工手冊,手冊的福利制度一項里面對于員工的年假作了詳細的規定: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有6天的休假時間,而每服務滿一年休假的時間就會增加一天,上限為12天。
記者:“休假制度是從我們公司成立就出臺了嗎?”
我愛我家的總裁助理楊溢:“對,從2000年開始一直執行到現在。”
我愛我家是一家擁有幾千人的企業,那么,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又是什么情況呢?
楊溢:“根據我們最近統計的一個數據,應該能夠享受這種機會的占到整體員工60%--80%。”
而與此同時,公司對那些因為工作沒有休假的員工還會有相應的補償。
楊溢:“按照每天的基本工資除以實際工作日,然后折算到天來補償給你。”
作為一家私營企業,我愛我家的決策層又為何選擇堅持實行帶薪休假呢?
楊溢:“人才是創造價值關鍵的因素,所以在我們整個的企業文化里面,從一開始確立的時候就定義了我們對員工的服務,是公司需要不斷的去給與的,這樣的話,人在這個環境里面會有很好的安全感和積極性,那這樣他為公司創造的價值才會變得更大。”
無獨有偶,大型國有企業中遠物流公司,同樣也是在公司成立的同時,就開始確立了帶薪休假的福利制度,而公司決策層同樣考慮的是對員工的關懷。
楊溢:“作為企業應該為員工提供良好的休假政策,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員工有充沛的體力和飽滿的精神去工作。”
何漢欣向記者出示了公司關于帶薪休假的相關文件,在這份文件里面,記者看到對于帶薪休假作了更加細致的規定,公司員工累計工齡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年休假為5天,以后以五年遞增,工齡滿15年以上的,年休假最高可以達到20天;而當年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等9種情況將不再享受年休假;那么,對于沒有休假的員工,公司是否會有補償呢?
中國遠洋物流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何漢欣:“并不需要用錢購買員工的休息權利,我們現在盡量做到通過人事部門合理的提醒,以及統籌的安排,爭取使更多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制度。”
何漢欣告訴記者,中遠物流是一家擁有15000多人的大型公司,每年都會有將近90%的員工帶薪休假,那么,這么多的人次的休假,公司又是如何保證日常工作正常運轉的呢?
何漢欣:“帶薪休假是要在年初做一個有計劃的安排,各部門根據員工的需求和工作盡量能夠實現一個平均分配。”
雖然都在結合本公司各自的特點實施帶薪休假,我愛我家和中遠物流兩家公司在諸如時間、年限、補償、計劃等細節上,還是存在著很大的區別,在采訪中,記者也了解到,政府機關、大型國企、外企、it行業、航空業等行業中,實行帶薪休假的比例相對較高,而具體的實施細節也同樣存在著很大的差別。
超半數白領無帶薪年假
在一些企業,員工已經開始享受帶薪休假的待遇,對這些員工來說,國務院法制辦發布新的征求意見稿,是個實實在在的好消息,因為這將會讓他們的帶薪休假變成一項常規假期。然而,在其他一些行業,我們也看到,帶薪休假似乎還是鏡中月、水中花,不妨再來了解一下。
在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后,中華英才網在網上進行了一次名為“公司年假大揭秘”的調查,調查的對象主要是一些在公司工作的白領,短短兩天時間就有2000多人參與了調查,在一家IT公司工作的史小姐就是這次調查的參與者之一,她告訴記者公司實際上是有帶薪休假制度的,但自己從來沒有真正享受過這項待遇。
T公司工作史小姐:“有幾方面原因,從工作角度來講因為像我這樣,就是剛才入(市)不太久的同事還挺多的,就大家年紀都比較輕,都希望能夠好好的在工作上面有些學習和進步,如果休年假的話,你的那個工作會有個斷層,就連續性被破壞,而且也是缺少了一些學習的機會。”
史小姐說,他所做的是銷售行業,由于公司人員流動大,很多人干上一兩年就走,所以也不會對休假問題較真兒。
史小姐:“如果不休年假的話,公司在年末的時候定的經濟補償量不是很多,但是也是有一定數量的。”
和史小姐不同的是,在一家電信咨詢公司上班的小唐,大學剛畢業還不到兩年,在公司簽合同的時候,老板就根本沒有和他提到帶薪休假的事情。
小唐:“所以簽合同的時候我就感覺到能有這么一個機會,讓我簽這個合同我就感覺很高興,迫不及待馬上把這個合同簽下來了,但是有沒有注意上面關于年假的一些規定,當時也看過,但是就是說的話,人家給了這么一個機會,然后就趕快簽了,也沒有太仔細的看。”
現在大學生就業壓力很大,對于小唐來說,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已經很幸運了,帶薪休假對他來說幾乎是一種奢求。
小唐:“但是對于我自己來說,因為工作經驗少,然后來的時間也不長,再加上工作很忙很忙,有時候自己該干得都干不完,沒有加班我覺得都很幸運的了,所以也沒敢提出這個要求。”
國務院發布《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征求意見稿之后,小唐也在關注,但是他卻沒有感到太多高興,因為能夠帶著薪水休假,對他來說有很多不現實的地方。
小唐:“因為我的工作主要在市場這一塊,然后工資的話不算很高,就每個月大概就700塊錢左右,然后我的那個收入主要來源主要是靠我和那個客戶打交道,然后從中賺取一定的提成,如果說我請假的話,可能和這個客戶重擔聯系,然后可能對我的工作那個收入直接影響。”
那么,小唐所在的公司為什么一直沒有建立休假制度呢?陳老板告訴記者,公司成立還不到兩年,企業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一旦有人休假,公司的一塊業務就會出現斷層,對所以當有員工提出休年假的申請的時候,他基本上都沒同意。
陳老板:“我就跟他講明確,如果你休年假了,那么就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你的工作將會比別人更加的有些滯后,會受到一些影響,那么對于你本人來說的話,你的前途多少會帶來一些影響。”
在陳老板這樣一番解釋之后,像小唐這樣來公司時間不長的新員工,都放棄了休年假的念頭。
在中華英才網,總裁張建國告訴記者,在對2000多名各行業員工的調查中發現,從來沒有休過年假的占到了10%,調查結果還表明,占受訪總數32.60%的人雖然有帶薪年假,但是實際上他們卻將自己的年假獻給工作。
張建國:“因為現在對很多員工來說,他的物質水平也是提高得比較快,并不是為了溫飽,可以就是天天去勞動,可能他是需要工作生活這種平衡,如果是公司的規定對這個留住員工激發員工來說,其實是這個還是有害處。”
只有實行強制性措施才能保證每一個人都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
實際上,對帶薪休假我們并不陌生,早在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職工休假,最多不得超過兩周。”可是十幾年來,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操作辦法,很多人也并沒有享受到這項制度,帶薪休假甚至被稱作紙上的權利。那么,國務院正在征求意見的新辦法怎么樣才能保證落實?來聽聽專家的看法。
記者:“你怎么看待這次帶薪年休假的征求意見稿?”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程延園:“首先是它把《勞動法》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做了一個進一步的落實,讓它在實踐當中能夠操作,那么對企業來講的話,有利于企業制訂法定的這種休假制度,對勞動者來講的話,能夠很好的去落實年休假這樣一個權利。”
程延園教授告訴記者,其實早在1991年,國家就提出了年休假制度,當時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人員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
程延園:“因為91年的那一個國務院出臺的這個東西的話,它畢竟只是一個通知,所以從法律效力上來講的話,它的強制執行力不是很強。”
雖然年休假早就提出,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據,又沒有強制性,使得年休假被稱為一項“寫在紙上的權利”,995年施行的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但是自勞動法公布至今,國務院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操作辦法。
程延園:“不去執行的話也沒有一個處罰性的這種措施,執行吧也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所以就造成在實踐當中的話,有一些這個企業可能就沒有去具體的落實這樣一個權利。”
雖然《勞動法》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假的權利,但是由于不是強制性法律,一些單位或企業往往按照自己的“規定”辦事,有的企業“帶薪”演變成了只帶基本工資或干脆不帶薪,而有的企業職工有假不愿休或是有假也不敢休。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老板為了追求更多利潤,更不愿讓職工帶薪休假。
記者:“你覺得這個意見稿會在企業中順利的推行嗎?”
程延園:“應該說它為企業執行順利的推行這樣一個制度提供了一個基礎和法律根據,至于能不能,所有的企業都能夠落實,我覺得也很難說。”
程延園教授指出,目前國內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不可能對所有企業實行一刀切的帶薪年休假制度,特別是國內勞動力市場仍是買方市場的情況下,執行起來難度會很大。
程延園:“這個年休假執行的難度一個它沒有一個強制性的一個處罰規定,說我企業沒有強制執行這個年休假制度要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另外就是有一些勞動密集型的這種企業,它實行勞動定額、計件工資,那么如果你不上班你就沒有工資。”
記者發現,在這次的草案中,一個最大的亮點就是將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所雇的職工都包含在內,“職工”終于成為了一個全方位的概念,它充分體現了平等、公平的原則,使得帶薪休假成為每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正如程延園教授所指出的,只有實行強制性措施,才能保證每一個人都享有這個權利。
程延園:“那在實際執行過程當中,一個就是要加大這個勞動監察的這個力度,要使《勞動法》上所規定的這些個權利能夠落到實處,另外一個就是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動者都要有明確的這種意識。”
半小時觀察:“帶薪休假”不能成為少數人的盛宴
就像我們剛才看到的,十幾年來,咱們普通勞動者一直在期待著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帶薪休假”,今天這個期待正在一步步變成現實。
好政策關鍵在落實,在落實的過程中,我們想,“帶薪休假”最好能覆蓋更可能多的人。“帶薪休假”不僅應該惠及擁有公職的勞動者,將來還應該將目光更多地投向包括農民工、鄉村教師在內的特殊群體身上。只有這樣,好的政策才會得到好的落實,好的想法才能帶來好的效應。(主編:周人杰 記者:姜龍飛 王冠明 李錦 康敬鋒 攝像:張明 徐勝 樊建恩 沈焱)
只有實行強制性措施才能保證每一個人都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
實際上,對帶薪休假我們并不陌生,早在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職工休假,最多不得超過兩周。”可是十幾年來,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操作辦法,很多人也并沒有享受到這項制度,帶薪休假甚至被稱作紙上的權利。那么,國務院正在征求意見的新辦法怎么樣才能保證落實?來聽聽專家的看法。
記者:“你怎么看待這次帶薪年休假的征求意見稿?”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程延園:“首先是它把《勞動法》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做了一個進一步的落實,讓它在實踐當中能夠操作,那么對企業來講的話,有利于企業制訂法定的這種休假制度,對勞動者來講的話,能夠很好的去落實年休假這樣一個權利。”
程延園教授告訴記者,其實早在1991年,國家就提出了年休假制度,當時國務院印發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人員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
程延園:“因為91年的那一個國務院出臺的這個東西的話,它畢竟只是一個通知,所以從法律效力上來講的話,它的強制執行力不是很強。”
雖然年休假早就提出,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依據,又沒有強制性,使得年休假被稱為一項“寫在紙上的權利”,995年施行的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但是自勞動法公布至今,國務院一直沒有出臺具體的操作辦法。
程延園:“不去執行的話也沒有一個處罰性的這種措施,執行吧也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所以就造成在實踐當中的話,有一些這個企業可能就沒有去具體的落實這樣一個權利。”
雖然《勞動法》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假的權利,但是由于不是強制性法律,一些單位或企業往往按照自己的“規定”辦事,有的企業“帶薪”演變成了只帶基本工資或干脆不帶薪,而有的企業職工有假不愿休或是有假也不敢休。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老板為了追求更多利潤,更不愿讓職工帶薪休假。
記者:“你覺得這個意見稿會在企業中順利的推行嗎?”
程延園:“應該說它為企業執行順利的推行這樣一個制度提供了一個基礎和法律根據,至于能不能,所有的企業都能夠落實,我覺得也很難說。”
程延園教授指出,目前國內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不可能對所有企業實行一刀切的帶薪年休假制度,特別是國內勞動力市場仍是買方市場的情況下,執行起來難度會很大。
程延園:“這個年休假執行的難度一個它沒有一個強制性的一個處罰規定,說我企業沒有強制執行這個年休假制度要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另外就是有一些勞動密集型的這種企業,它實行勞動定額、計件工資,那么如果你不上班你就沒有工資。”
記者發現,在這次的草案中,一個最大的亮點就是將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所雇的職工都包含在內,“職工”終于成為了一個全方位的概念,它充分體現了平等、公平的原則,使得帶薪休假成為每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正如程延園教授所指出的,只有實行強制性措施,才能保證每一個人都享有這個權利。
程延園:“那在實際執行過程當中,一個就是要加大這個勞動監察的這個力度,要使《勞動法》上所規定的這些個權利能夠落到實處,另外一個就是無論是企業還是勞動者都要有明確的這種意識。”
半小時觀察:“帶薪休假”不能成為少數人的盛宴
就像我們剛才看到的,十幾年來,咱們普通勞動者一直在期待著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帶薪休假”,今天這個期待正在一步步變成現實。
好政策關鍵在落實,在落實的過程中,我們想,“帶薪休假”最好能覆蓋更可能多的人。“帶薪休假”不僅應該惠及擁有公職的勞動者,將來還應該將目光更多地投向包括農民工、鄉村教師在內的特殊群體身上。只有這樣,好的政策才會得到好的落實,好的想法才能帶來好的效應。(主編:周人杰 記者:姜龍飛 王冠明 李錦 康敬鋒 攝像:張明 徐勝 樊建恩 沈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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