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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了《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1日起執行。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主要是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是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省政府將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適時調整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這兩項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生活補貼,可享受護理補貼。納入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殘疾人,其生活和長期護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因此不再享受兩項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