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開始,旅客在購買9月1日以后的國內機票時,燃油附加費再次上調,最多已達到100元。昨天記者從民航總局獲悉,此舉的根本原因還是應對國際航油價格的不斷上漲。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民航總局聯合發出的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再次提高了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及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據了解,從去年開始,迫于國際油價的持續走高,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已三次調整燃油附加費的征收標準。而此次調價,也是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首次達到100元,旅客的出行成本再次增加。
同時,政策規定特殊人群可享受燃油附加費的優惠政策。其中包括: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及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已提前購票的旅客不再補收燃油附加差價。(記者 彭嵐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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