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通知,當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近來,高溫天氣持續,江南都市報記者就用人單位支付高溫津貼發放問題在南昌市進行了調查,發現一些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沒有得到這一津貼。
建筑工人不知高溫津貼為何物
1日,省城最高氣溫達38℃。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省城愛國路某建筑工地,只見建筑工人們一個個汗流浹背地在烈日下忙碌地工作,其中一部分工人為了降溫,躲在陰涼地方,不停地拿毛巾擦著汗水。
隨后,記者與三位正在陰涼處休息的女工攀談起來。
由于天氣太熱,三位女工都拿毛巾包著頭,以此來降溫,不過身上仍濕了一大片。“這么熱的天,施工單位是否會發高溫津貼啊?”記者問道。“什么是高溫津貼啊?”三位女工滿臉茫然地表示不知道此事。
記者耐心地給她們解釋了一番,她們才似懂非懂一點,其中一個來自上饒的女工說,“我們來南昌打工這么多年,還沒聽過什么高溫津貼,施工單位也沒有向我們提過這個。”
記者找到一個正在拉鋼筋的建筑工人,當記者問及高溫津貼的事,他也是茫然不知所語。
不發高溫津貼的企業要整改
對于高溫津貼,省勞動廳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稱,他們已通知各單位把防暑降溫工作列為貫徹執行《勞動法》的重要內容,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的各項措施,合理安排夏季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障高溫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同時,要求各單位按照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每人每月80元。)將高溫津貼發放到位。
這位負責人稱,目前,他們還沒有收到過因企業不發放高溫津貼而引發的投訴。如果發現,他們將責令有關單位整改,而后將高溫津貼發放到位。(記者 涂永輝 劉娟 龔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