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自然災害
全省陸地及近海地區共發生里氏3.0級及以上地震4次,分別為1月24日發生在福建惠安海域的ML3.7級地震,6月21日發生在福建惠安海域的ML3.3級地震和ML3.4級地震,9月16日發生在福建閩侯的ML3.1級地震。
年內氣象災害影響偏輕,主要表現為雨季偏弱,未出現流域性嚴重洪澇災害,損失較少。但仍出現階段性的氣象災害和極端事件:出現1997年以來持續暖冬后的首個冷冬;倒春寒、五月寒和秋寒的“三寒”齊現為近年少見;春旱嚴重;臺風“南瑪都”致莆田等地出現罕見內澇;11月頻現大范圍暴雨,月平均氣溫破50年最高紀錄。
2011年僅1個登陸熱帶氣旋(“南瑪都”),個數偏少。臺風“南瑪都”影響期間適逢天文大潮期,形成風、雨、潮“三碰頭”,沿海普遍出現超警戒潮位,個別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寧德、莆田等瀕海城市受淹嚴重。莆田城區發生歷史罕見的城市澇災,主城區受淹近半。此外還有6個影響我省的熱帶氣旋,較常年略多。
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全省因氣象災害損失18.8億元。
措施與行動
2011年,省氣象部門及時預報“南瑪都”等登陸或影響臺風以及暴雨等災害性天氣,使得臺風、暴雨等災害性過程的總體影響較輕。全年發送“重要專題氣象服務”和“專題氣象服務”116期;對外發布各種預警信號286份,發送預警短信1萬多條,接收達1.5億人次;發布《福建省災害性天氣氣候評估報告》14期,其中暴雨災害5期,熱帶氣旋災害5期,高溫災害1期、低溫凍害3期。
七、專欄
【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做好2010年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通報各城市綜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城市不斷完善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2010年度城市環境定量考核設區市前三名依次為福州市、泉州市、廈門市,縣級市前五名依次為南安市、晉江市、長樂市、漳平市、福安市。
完成福州、泉州、廈門市的環保模范城市復核省級預評估工作,梳理存在問題,指導并督促整改,迎接國家創模復查。
【法制建設】
《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于2011年12月2日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定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環保目標責任制】
落實政府環保責任制,開展《2011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省政府對考核結果予以通報。
【生態省建設】
到2011年底,全省已經建成并命名18個國家級生態鄉鎮、3個國家級生態村,246個省級生態鄉鎮、357個省級生態村。申報國家級生態鄉鎮、生態村,經省級預驗收并已上報環保部的鄉鎮195個、村47個。2個縣通過環保部國家生態縣技術核查。
【農村環境連片整治】
2011年,確定第二批31個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片區,項目涉及9個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30個縣(市、區)、71個鄉鎮、416個村莊,受益人口近78萬人;建設內容包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非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