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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動公開途徑。
海南省已形成政府網站、報刊媒體、政府公報、檔案館、公共圖書館、鄉鎮公開欄和農村(社區)公開欄等覆蓋城鄉、多層次、全方位的主動公開渠道,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獲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資源的需求。
1、政府網站。對海南省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進行了優化,統一設有規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簡介、相關規定及保障機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監督舉報等子欄目,并通過網站群的方式逐步與省政府各部門、市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形成信息共享,方便市民查閱各級政府及部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011年累計公開政府信息512740條,新增政府信息91264條,其中,市縣政府新增政府信息61068條,省直單位新增政府信息30196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各級政府及部門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查閱政府信息達1.53億人次。
3.政府公報 。2010年發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報》24期,發行量達14萬冊,及時公開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海南省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省政府規范性文件,通過檔案館、部分企事業單位、郵局、書報亭、新華書店、居委會、村委會等免費向公眾發放。18個市(縣)政府均出版了政府公報,公布所轄行政區域內的重要政府信息。
4.報刊媒體。2011年,省政府組織新聞發布會12次,及時發布了新制定的政策、經濟運行情況、社會養老保險等新聞信息。省直機關各單位和各市縣政府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能夠及時發布新聞信息。《海南日報》、海南電視臺和海南電臺及時發布新聞發布會信息,解讀省政府重要政策。
4、公共查閱點。印發了《海南省行政機關向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提供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規范了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硬件設施。目前,海南省檔案館、圖書館已向社會開放了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昌江、文昌、萬寧、屯昌等11個市縣政府圖書館不僅能為讀者提供電子查閱政府信息,還將紙質的政府信息上柜臺,讀者可隨時查閱、復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其余7個市縣政府圖書館正在加緊建設中。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1年,海南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092件,其中,省直各單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139件,市(縣)級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953件;窗口書面申請120件,占3.88%。以信函形式申請736件,占23.8%,以網絡形式申請2231件,占72.16%,以其他形式申請5件,占0.16%。
所申請公開的內容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批文、規劃行政許可、房屋拆遷許可及補償安置、建筑施工許可、治安和戶政管理、企業登記注冊信息、涉及水系和雨水排水規劃審批、建設項目環評報告、養老保險、福利待遇、勞動就業、資金管理等方面。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2011年海南省受理的930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答復3085件,其余7件申請按照《條例》和《辦法》順延到2012年度答復。
在答復的3085件中,“同意公開”的有2270件,占總數的73.6%;“同意部分公開”的有752件,占總數的24.4%;不予公開的有63件,占總數的2%(信息不存在的有58件,非本機關信息的有3件,其他原因的有2件)。
(三)依申請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各級政府部門按照《海南省行政機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收費管理辦法》,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復印、郵寄等成本費用共計1332元。
同時,對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以及確有經濟困難情形的人員,依法減免了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情況
截至目前,海南省尚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投訴、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