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低收入困難人群住有所居”的廉租房,為兩會代表委員們“傾情關注”。他們呼吁,要讓廉租房真正成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角”
《關注民生,完善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完善我國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建議》,今年,在許多代表委員的議案提案中,“住房保障”成為關鍵詞。
“讓低收入困難人群住有所居”的廉租房,為兩會代表委員們“傾情關注”。他們呼吁,要讓廉租房真正成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角”。廉租房,成住房保障體系核心
有關資料顯示,1998年,我國政府就提出廉租房建設。到2002年,35個大中型城市中只有不到一半有了實施方案。2006年,建設部通過媒體通報未建廉租房的70個大中城市。2008年的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資金68億元,比去年增加17億元。
然而,我國廉租房的現狀并不令人樂觀。九三學社中央提交的關于落實廉租住房保障的提案指出:據統計,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國所有城市及91.8%的縣城全部出臺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文件,全國只有80.2萬戶家庭獲得廉租住房保障,而目前我國低保住房困難戶達400萬戶,加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將有1000萬戶需要廉租住房的住房困難群眾。
全國政協委員、中房集團黑龍江軍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鐘杰稱:“我國廉租住房制度總體上講,發展還比較滯后,到去年底還有145個城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如何健全廉租房操作是如今面臨的重要課題。”不投入,建設只是一句空話
發展廉租住房既要承擔解決“房源”所需的資金,又要長期不斷地負擔房屋維修和住房租金補貼。全國人大代表宋豐年認為,在各種住房社會保障中,廉租住房所需資金最多。
政府各部門圍繞廉租房的政策措施相繼出臺,然而鐘杰委員認為:“不投入,建設只是一句空話。”廉租房的10年之路,似乎在印證著代表委員們的隱憂。
按照有關規定,廉租房建設以地方財政投入為主。因此,“沒錢建”、“不愿建”是一直制約廉租房建設的“老大難”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信資本CEO張懿宸在全國政協經濟組分組討論中表示,廉租房應該由政府財政撥款建設,目前我國財政收入已經達到5.1萬億元,對廉租房建設的投入力度應該再加大。
“土地收益的大頭都給了地方政府,理應由地方政府負主要責任。”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和平區人大副主任歐成中指出,很多地方政府將土地出讓收入用來搞基礎設施建設,真正建設廉租房的時候,卻“沒有錢”投入了。
據全國政協委員、同濟大學副校長鄭惠強分析,《廉租住房保障辦法》中規定,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于四部分:一是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收入;二是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三是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以上;四是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
鄭惠強委員認為,這些資金中,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讓金的覆蓋面有限,且不能形成有效循環;而土地出讓凈收益增加的前提是地價上升和出讓規模擴大,不具有可持續性;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則主要用于廉租房的維護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撥付的單一來源,也不符合住房保障發展規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