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消息,今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重申,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興奮劑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應擅自停售未禁售藥品。
自2008年4月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公安、衛生、工商等八部門對興奮劑生產、經營、使用和進出口環節進行了全面治理。對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興奮劑藥品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嚴禁銷售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二是對其他列入興奮劑目錄的藥品單方制劑,一律按處方藥銷售;三是對含興奮劑藥品復方制劑按現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執行。
這些要求是依據《反興奮劑條例》和處方藥管理相關規定提出的;這些規定并不僅限于奧運會期間,而是需要藥品零售企業長期執行;零售藥店必須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同時也要保證老百姓用藥方便,不應擅自停售未禁售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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