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與“三會一層”共緘默
根據科達股份在08、09年的年報顯示,科達股份的最大股東并不是山東科達集團,而是廣饒縣金潤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9%。并且,兩家公司并不存在關聯關系和一致行動人關系。
同時,09年報明確指出,山東科達集團持股比例為18.37%,雖然在持股比例上稍低于廣饒縣金潤投資有限公司,但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均有來自山東科達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監事,因此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為山東科達集團。
左圖顯示了科達股份兩大股東之間的關系,該圖來源于科達股份09年年報
可以看出,金潤投資是一個國有資產絕對控股的投資公司。但是同樣作為科達股份的大股東,根據科達股份歷任管理層成員調查,高層并沒有金潤投資有限公司的人士。為何金潤投資有限公司放棄在科達股份中的管理與監督的權利?在這么多年面對上市公司一再被立案調查以及多項違規行為選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另一方面,根據有關媒體對一位監管人員的采訪,“公司的董、監、高根本沒有盡責,包括獨立董事在內,如果任何一個環節的人盡責,這樣的情況就不會一再發生。”
現任的公司獨立董事袁東風,是山東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院長;楊慶英,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同時也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審計處處長;趙軍,國家人事部、交通部授予的先進工作者。
三人連任2屆公司獨立董事,同為專業人士,卻在上市公司諸多違規行為面前一致選擇了緘默。科達股份09年度報告中指出:“報告期內,公司獨立董事未對公司本年度的董事會議案及其他非董事會議案事項提出異議。”而在08年度報告中,關于獨立董事對公司有關事項提出意義的情況,公告并沒有做出說明。
公司現在的監事會三位成員,或是曾經、或是至今仍在東營科英激光電子有限公司任職,而東營科英激光電子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正是劉雙珉。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對監事會的職責的規定:“上市公司監事會應向全體股東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本來監事會有了解公司經營情況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如今看來,這一“保密義務”針對錯了對象——科達股份的監事會就上市公司違規問題向公司的股東以及證券監管機構和相關部門采取了“保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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