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A股散戶賬戶數量龐大,“僧多粥少”的現狀令幾乎所有發行的規模均不足以進行“一人一手”。目前兩市A股股票賬戶數量近1.3億戶,其中滬深賬戶各占約一半,即0.65億戶。即使僅有20%的賬戶(1,300萬戶)參與網上申購,也需要網上發行130億股才能做到“一人一手”,A股歷史上的任何發行都難以滿足這一要求。
2006年新老劃斷以來,A股IPO發行規模的中值為2,572萬股,即使全部網上發行,也僅能做到每戶1.98股。工商銀行作為A股發行股數最大的IPO,網上發行量也不過68億股;近期發行的中國建筑網上發行量也僅為60億股,均和滿足“一人一手”要求的發行規模相去甚遠。
如果降低一手的標準,如將每手1,000股變為100股甚至更低,則可能解決部分發行中申購賬戶數量過多的問題,但這樣會造成公司股權結構的極度分散,不利于改善公司的股東結構以及股價的后市表現。更重要的問題在于:第一,這樣可能導致投資者為確保獲配規模最大化而突擊開戶甚至催生大量拖拉機賬戶;第二,參與網上申購的賬戶占全部A股賬戶的比例可能大大超過當前20%的假設。由于申購新股的賬戶數存在大幅增加的潛在可能,因此實施“一人一手”不僅在技術上難以實施,也達不到讓有參與意愿的中小投資者獲得更多新股配售的目的。與此同時,由于這種方式催生的大量賬戶很可能在新股發行時集中出現,在日常市場交易中又重歸沉寂,造成賬戶資源管理的嚴重浪費,既不經濟,亦無法真正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其次,香港等海外資本市場也并未硬性要求“一人一手”的配售方法。從香港市場的情況來看,其散戶申購規模最多為100萬戶,具有實行“一人一手”的客觀基礎;但即便如此,香港市場也不是硬性要求每個發行都實行“一人一手”,而是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自主決定。2006年以來19只10億美元以上規模的港股IPO中,僅有3只實施了“一人一手”;2008年以來的全部45只IPO發行中,僅有1只實施。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在當前A股市場環境下,“市值配售”、“一人一手”等方式可行性較低,對于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亦作用甚微。實際上,從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之后的IPO情況來看,包括中國建筑在內的多單IPO網上申購中簽率已有明顯提高,在配售方面向有參與意愿的中小投資者傾斜的改革初衷基本實現。
編者按:IPO重啟兩個月以來,中國建筑、光大證券、四川成渝等公司順利上市。發行人、投資人、承銷商等市場主體歸位盡責,新股定價進一步市場化,中小投資人的參與意愿更加得到重視,新股發行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同。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是證券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建設之一,意義重大。本報自今日起推出業內專家的系列文章,為投資者解讀新的發行體制,同時也為發行體制的下一步改革建言獻策。(中金公司 王明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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