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交所4月23日召開的創業板發審委、保薦制度座談會上,行業專家問題引起與會代表的熱議。怎樣選擇行業專家?要不要建立專家咨詢委員會?行業專家如何發揮作用?對此,大家認為還需要作進一步的考慮和安排。
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修小平在座談會上表示,在吸收行業專家參加發審委,適當增加專家數量的同時,應當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使之與發審委相結合,保證好的企業能夠上創業板市場。
德勤永華合伙人鄧建新認為,引入行業技術和管理專家、形成專家判斷是非常必要的。他建議,除了增加發審委行業專家委員,還有必要設立一個行業專家咨詢委員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一個吸引行業專家的專家庫。
國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葛新元表示,在創業板發展過程中引入專家委員會很重要,因為創業板公司相對主板可能會涉及到更多的細分行業,發審過程中面臨的行業情況、技術細節情況相對更復雜多變,引入一定的專家意見,有助于發審過程中更好地認清企業的狀況。
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胡春元則認為,在發審委委員中加入行業專家、管理專家非常有必要,發審委審核理念將更公平,更符合創業板設立的宗旨。但他認為,沒有必要再設立行業專家咨詢委員會,此舉可能導致發審效率太低、發審時間拖得過慢。
在深交所舉辦的創業板發審委、保薦制度座談會上,眾多保薦機構人士表示,應明確保薦人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持續督導責任,督導工作重心應是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廣發證券投行綜合管理部總經理蔡鐵征表示,創業板企業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保薦機構最重要的責任是拍X光片,用過去給主板公司‘大象’拍X光片的方法不適合,投資者可能看不清。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和對中介機構的要求重心應放在增強透明度上,保薦機構應對創業板企業放大披露,預見公司未來。同時,創業板企業家應學習規范運作和一系列規則、披露要求。
安信證券總裁助理陳若愚認為,管理層對券商的監管應明確責任,建立起類似注冊會計師的細則,當企業出現重大違法違規,保薦代表人只要履行了必備程序,及時披露,做了充分溝通等,就可以明確免責。陳若愚同時建議,應適當增強券商參與企業經營的權力,由于券商對企業只是服務,對企業實際行為并沒有監督或者控制的職責所在,也缺乏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建議管理層考慮對涉及到募集資金更改等重大事項,賦予券商參與控制的權力。
平安證券董事總經理龔寒汀同樣認為,保薦人對創業板公司進行持續督導,督促規范運作,完善法律結構、進一步披露信息十分必要。她建議,通過強化保薦機構責任來要求保薦機構嚴把上市企業質量關,鼓勵優質企業上市。只要在制度上對信息披露調查等進行嚴格規范,并把這些制度建設真正執行到位,給予一些申報通道上的照顧,即使放寬保薦機構簽字,相信保薦機構也不會濫報,而是能夠推出一批高質量的創業板企業。
龔寒汀:選擇企業應先發揮好市場作用
“不要為了設創業板而設創業板,我們建議更多由市場定位?!逼桨沧C券董事總經理龔寒汀表示,目前大批有高成長性、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需要上市,市場資源比較豐富,希望由市場決定究竟哪些企業屬于創新型企業、哪些可以上創業板。
龔寒汀指出,應給予保薦機構一定權力對創業板公司進行質量把關,要特別強化保薦機構責任,鼓勵優質企業上市。對保薦人放寬簽字,但對制度進行嚴格設置,包括披露調查等,只要把這些制度建設真正執行到位,即使放開簽字也不會造成濫報的情況。同時給一些申報通道上的照顧,扶優限劣。龔寒汀坦言,推出創業板不完全是為了解決資金的問題,商業模式不成熟的企業不應該上創業板,還是要靠引導私募基金投資。
龔寒汀特別提出應提高創業板審核透明度,尤其是發審委對最后表決被否的企業出具公開意見,給予企業和保薦機構以明確指導,便于以后推薦更符合市場需求的企業上市。(記者 萬晶)
李文雷:發審委要積累科技金融人才
“關鍵問題在于科技金融人才非常缺少?!笨萍疾炕鹁娓呒夹g產業開發中心金融發展處副處長李文雷表示,創業板發審委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積累大量既懂技術又懂金融的復合型高端人才。目前,他們已經和深交所達成共識,在這方面可以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共同培養此類人才為創業板服務。
李文雷認為,創業板發審委目前的主要問題是科技金融人才非常缺少。純技術專家往往對金融以及市場不太懂,加上行業非常細分,純技術專家可能懂局部卻未必能懂全局。從長遠來看,創業板發審委要大力培養積累科技金融高端復合型人才。他們不僅在專長領域能發表權威意見,即便不是專長領域也應該有獨立分析判斷能力,能在聽取其他意見的基礎上得出自己的結論。(記者 杜雅文)
葛新元:讓保薦機構成本收益更對稱
因創業板監管更嚴格,強調保薦人需承擔持續督導責任。國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葛新元由此認為,這意味著券商在創業板企業保薦過程中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而獲得相對低的收益。成本和收益的不對稱,將成為創業板未來運行中面臨的很大問題。
葛新元說,創業板保薦制度的核心重點是強調了保薦人的持續督導責任。國信證券進行了一個簡單評估,發現券商保薦一家創業板企業可能需要支付的成本起碼是兩倍于主板企業,而實際獲得的保薦費用則遠遠小于主板企業。成本和收益很大的不對稱,將是創業板未來運行過程中各家券商、保薦機構都會面臨的很大問題。
他為此建議,應考慮將創業板企業募集資金的監管權,更大程度上賦予保薦機構;在創業板中引進“綠鞋”機制,在某種程度上使得創業板公司發行成敗與保薦機構利益更好掛鉤起來,增強保薦機構積極性,促使其進一步挖掘優質的創業板企業;可以考慮在創業板中引進做市商制度,讓保薦機構成為做市商,從而將保薦機構利益和創業板企業的良好運營結合的更加緊密。(記者 杜雅文)
陳瑋:發審保薦要有全新理念
深圳市東方富海創投董事長陳瑋認為創業板的門檻還是偏高,經過一段時間的過渡,可以再降低門檻。由于創業板和主板、中小板有很大不同,因此在發審以及保薦上都應該有全新的理念。
他說,在衡量主板及中小板企業時,大家考察的是“資產規模+過往業績+未來成長”,而創業板企業需要考量的是“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未來成長”,因此需要在審核理念、保薦理念上有根本性轉變,在保薦、發行、上市等相關規則制定時要符合創業板的特點。
他提出,創業板企業能否考慮“寬進寬出”,讓其運作更加市場化,要清楚地告訴投資者投資風險,將信息充分披露,讓投資者自己選擇。(記者 杜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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