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籌備十余年之久的創業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開啟。
在金融危機席卷全球、許多企業持續發展面臨資金困境的背景下,創業板的推出有助于中小企業以及有創新能力的企業獲得融資機會,符合目前宏觀經濟層面的需求。
創業板的推出在短期內會對主板市場產生一定的心理壓力,A股短線振蕩不可避免。但從中長期來看,創業板融資規模不會太大,其“分流效應”亦屬有限。
政策解讀
推出目的
金融危機下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
時隔十年,2009年3月31日,創業板終于“千呼萬喚始出來”。對此,證監會在31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是創業板設立的主旨。
期待已久的創業板為何此時放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推出創業板能夠為數量眾多的自主創新和成長型創業企業提供資本市場服務,同時通過資本市場的示范效應,發揮拉動民間投資、推動產業結構升級、以創業促就業的重要作用。
而穆迪經濟網經濟分析師Sherman Chan對本報記者表示,創業板最終選擇在這個時期推出來,主要是因為金融危機下,近幾個月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更加謹慎,中小企業得到的貸款比例被擠壓了。而中小企業是中國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危機之下,政府因此加速放行創業板。
摩根大通董事總經理兼中國證券市場主席李晶也有同感,她對本報記者表示:5月1日執行的創業板IPO規則意味著市場期盼已久的創業板設立即將變為現實,監管層在促進小企業及中小企業發展方向上邁出了很重要的一步。在金融風暴中受到重挫的企業贏利能力及社會就業率將因為創業板的推出而獲得重要的增長動力。
李晶表示,盡管近幾個月來信貸增長規模巨大,但是研究表明,這些新增貸款中的很大一部分已被鎖定投往國有企業、基礎建設項目及大型企業。因為上市門檻相對主板較低,創業板將給中小企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提供更多的選擇,并給那些有很大增長潛能的企業提供必需的資金。(陳海玲)
發行條件
創業板公司應是具備一定的盈利基礎,擁有一定的資產規模,且需存續一定期限,具有較高的成長性的企業。
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認為,今后隨著創業板數量的增加,或者隨著投資者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風險評估有了深入的了解,創業板門檻有望降低。
創業板高門檻今后或有望降低
經過十年籌備后創業板終于起航了,根據剛剛公布的“辦法”,創業板發行人須在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對此,宏源證券研究所所長程文衛表示:“創業板企業上市規則經過精心設計,既考慮到企業規模小,從收入到盈利規模無法與主板企業相比的現實,同時也借鑒海外經驗,對收入、利潤,特別是成長性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使之更符合國內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
而對于市場有關創業板門檻太高的說法,國泰君安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認為,目前對發行條件的要求較高是為了保證創業板市場能夠保持穩定健康的發展。
李迅雷指出,創業板企業上市后就意味著風險資本可以退出,轉由一般的投資者接納這些創業板的上市公司,如果說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或者是業務穩定性比較差的話,對投資者存在的風險有可能會影響到市場的穩定性。而一開始門檻比較高的話,有利于市場有一個比較好的開端。
李迅雷認為,今后隨著創業板數量的增加,或者隨著投資者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風險評估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后,創業板門檻有望放低。
發行上市
上市企業
一是業態模式有創新的企業
二是要向中西部企業傾斜
三是新型農業企業
重點關注三方面企業
創業板即將推出,哪些企業有望受益?
摩根大通董事總經理兼中國證券市場主席李晶認為,知識密集型的企業,如高科技型、國內品牌及可升級的服務商將從創業板這一新的融資渠道中獲利最多。
穆迪經濟網經濟分析師Sherman Chan則表示,創業板的目的是為了給那些創新型的企業提供可擴張的資金。
首批規模不會低于8家
而監管層方面的考慮可能更為細致一些,3月21日,深交所上海中心主任吳永和表示,從市場監管者來說,未來創業板將會重點關注三方面的企業:一是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并能夠促使經濟增長模式轉型的企業。也就是說,選擇那些業態模式有創新的企業。二是那些具有提升區域經濟能力,協調區域經濟平衡發展的企業。目前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的企業,多集中在東部地區,西部省份偏少。新開辟的創業板要向中西部企業傾斜。三是新型農業企業。創業板要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支持和服務,所以,對于新型農業產業要大力支持。
對于此前媒體報道的上千家企業在創業板門口排隊上市的說法,國泰君安收購兼并總部業務董事周勇認為,首批創業板上報項目不會很多,所有證券公司加起來也不過是20到30個左右。
而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3月8日則表示,創業板首批規模不會低于8家。
后續工作
在IPO重新開閘之后,創業板才可能正式推出。
開閘料要等發行改革
雖然中國證監會30日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但創業板真正的開閘還要等發行體制改革的具體落實。
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暫行辦法》發布后,證監會和交易所還將陸續頒布與《暫行辦法》相配套的規則、指引,組建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適時發布上市規則、交易特別規定等其他相關規則,并對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進行培訓,以及通過各種方式向企業和投資者介紹創業板特點和相關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創業板投資風險。待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后,證監會將根據《暫行辦法》和相關規定受理企業的首發申請材料。
在IPO重新開閘之后
而據《財經》消息,創業板真正的開閘還要等發行體制改革的具體落實。管理層特別將對新股發行上市首日的交易進行制度調整,防止出現類似中石油開盤創出天價的現象。
瑞銀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陳李也認為,政策面可能會先公布創業板推出的消息,然后再公布新股發行制度改革辦法。“在IPO重新開閘之后,創業板才可能正式推出。”
據了解,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將著力解決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價格背離太大的問題。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征求意見稿主要從詢價、申購、限售三方面著力,以期從各個環節解決發行價與上市交易之前集合競價形成的交易基礎價相背離太大的問題。
料遵循主板交易方式
據《財經》記者了解,今年2月初創業板《管理辦法》定稿并上報國務院的同時,一些主要的交易細節及關鍵性操作的方向,在證監會及深交所已經有所明確。
其中交易環節,仍將遵循現有主板的交易方式,即采用電子撮合集中競價模式,及T+1的交易方式。關于老股東的鎖定期,將關系到創投公司的退出,這將視主板市場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結果方能確定,預計將與主板市場的改革方向基本一致。
不會出現買殼、借殼
來自監管層的消息稱,創業板市場將采取比主板市場有更為嚴格的摘牌制度。
據《財經》記者了解,在摘牌制度方面,創業板將較主板市場有更嚴格的規定,將從財務、法律等方面對其作出約束,一旦出現較為嚴重的違規情況,將直接進行摘牌退市,并不會有ST、*ST等警示過渡階段。因此,創業板將不會出現有買殼、借殼現象。
“買殼會導致市場亂套,創業板若出現一種違規情況就摘牌。”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表示。
創業板監管更為嚴格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創業板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監管者為其設計了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特別是強調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準入制度”。
對此,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昨日表示,創業板是為機構投資者準備的,個人投資者不太適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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