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昨日獲悉,就央行上調商業銀行信貸規模一事,外資法人銀行已經接到央行的“口頭通知”:在現有信貸規模基礎上,在內地注冊的外資法人銀行可以向央行提出新增信貸額度的申請,新增信貸規模必須針對三類目標客戶。這三類目標客戶包括中小企業客戶、與四川災區重建相關企業客戶、以及農業相關企業客戶。
而對于外資法人行新增信貸額度是執行統一標準、還是區別對待,多家外資法人銀行人士表示:“有關具體額度的細節尚未接到通知。”有外資行人士建議,調增信貸規模不要“一刀切”,對中小企業業務開展較多的外資行多些額度。
有外資法人銀行內部人士透露,日前,央行已經給各家外資法人銀行下達了相關的非正式文件的“口頭通知”。“如果外資行需要新增信貸額度,而且新增額度針對三類企業的話,各家外資行可以向央行遞交新增額度申請。”
對于新增額度比例,上述人士表示:“能提升多少額度我們都不清楚。”對于是執行全國性商業銀行5%的標準、地方性商業銀行10%的標準、還是出臺新的標準,該人士說:“沒有通知,很難說。”
有外資行人士認為,對于外資行調增信貸規模很難“一刀切”。“能不能對中小企業業務開展較多的外資行多些額度?”某家外資行人士建議。此外,如何界定中小企業?據記者了解,多數外資行以年營業額達2000-3000萬元作為中小企業客戶的標準。而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按照中國的國情,年營業額能達到2000-3000萬元已經可以算作中型企業了。
而與四川災區重建相關、農業相關企業的標準界定,也同時存在著相應的細節難題。提供“三類企業”信息的外資行內部人士猜測:“也許監管會對各家外資行設定一個新增額度,而具體執行標準有各家銀行自行把握。” (記者 石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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